昨天,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實施綱要提出,要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
實施綱要提出,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擴大黨員和羣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繼續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任前公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規範和全面推行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制度。
落實和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制度和任職迴避、交流制度,實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完善職務和職級相結合的制度。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實績考覈評價標準。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適當擴大差額推薦和差額選舉的範圍和比例。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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