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消息,今天,備受社會關注的廣西浦北縣“10.4”炮竹廠爆炸案,在浦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三名被告人被押上了審判席。
2004年10月4日,浦北縣白石水鎮長嶺炮竹廠發生爆炸,造成37人死亡、53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9月,被告人馬德忠、黃秀娟夫婦承包經營的該炮竹廠與外商簽訂了大批量的供貨合同。由於時間緊任務重,爲能及時供貨,被告人夫婦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工房用途,違規超員超藥量進行煙花生產。
2004年10月4日下午,被告人馬勁負責的效果車間南6號工房,因疏於監管,導致該工房內滯留藥量過大,超員生產,工人違規違章冒險作業,致使工人在壓紙片操作時擠壓磨擦引起燃爆。之後發生的連環爆炸共造成死亡37人(其中當場死亡29人,經搶救無效死亡8人,截止至2004年11月3日)、受傷53人(其中重傷4人,輕傷22人,輕微傷27人)、直接經濟損失價值人民幣1247191.69元的重大事故。
事故發生後,該廠廠長馬德忠、副廠長黃秀娟和該廠效果車間主任馬勁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經浦北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10月14日被浦北縣公安局執行逮捕。11月5日,浦北縣人民檢察院以三名被告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向浦北縣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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