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需創新
天津財經大學副校長高正平曾表示,人們有理由相信,渤海銀行將會成爲中國最優質的股份制銀行。因爲渤海銀行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並不是將原有銀行進行整合改造而成,因此沒有任何冗員和呆壞賬的負擔。作爲一家定位於全國的銀行,在引入股東和高管人員方面,不會有任何的限制
據悉,渤海銀行將首先在天津開業,然後在包括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在內的全國主要經濟區域設立分行經營業務。
銀監會對於正在籌建的渤海銀行曾提出六條要求:一是新設銀行法人機構應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有所創新;二是必須能控制住關聯交易和關聯貸款風險;三是政府不干預銀行的日常經營;四是銀行發起人股東中應當包括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五是銀行應建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的人事管理制度,擁有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六是銀行應具備有效的資本約束、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約束和風險管理約束機制。
戴相龍表示,渤海銀行將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和中國銀監會關於新設銀行法人機構的要求,借鑑國內外商業銀行的經驗,引進國際現代商業銀行的先進機制和技術,優化股權結構,創新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組織結構,選聘優秀高級管理人才,把渤海銀行建設成爲產權明晰、治理完善、責任明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與國際規則和慣例接軌的現代金融企業。
天津財經大學副校長高正平曾表示,人們有理由相信,渤海銀行將會成爲中國最優質的股份制銀行。因爲渤海銀行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並不是將原有銀行進行整合改造而成,因此沒有任何冗員和呆壞賬的負擔。作爲一家定位於全國的銀行,在引入股東和高管人員方面,不會有任何的限制。
說起公司治理結構,都會想到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經理層之間相互制衡的一套組織架構及運行機制。但銀監會要求渤海銀行在公司治理結構上要有所創新,不知道渤海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是什麼樣的創新。
作爲渤海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天津泰達一直都是天津股份制商業銀行最積極推動者之一。資料顯示,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授權機構,是在天津經濟開發區總公司、泰達集團、建設集團三大企業集團基礎上統籌組合而成的大型國有控股公司。
泰達控股總資產400餘億元人民幣,全資、控股、參股企業90餘家,投資經營範圍涉及土地開基礎設施建設、能源供應、金融、保險、房地產、生態環保、現代交通、旅遊、風險投資等多個領域。
在金融領域,泰達控股已成爲天津北方信託投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同時涉及保險、證券、擔保等金融產業,擁有泰達股份、津濱發展、濱海能源三家境內上市公司,活躍於金融證券市場。有媒體報道,天津北方信託也是渤海銀行的股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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