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維護酒吧秩序”木棍酒瓶一起上 判罰單位賠償本市首例
北方網消息:爲了“維護”所在單位營業場所的秩序,本市瀚金佰酒吧的六名員工竟然持木棍、酒瓶等,將來此消費的客人打傷。日前,本市河西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除了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六被告人有期徒刑1至3年外,同時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判令該六名員工所在單位“瀚金佰”賠償被害人損失共計2.7萬餘元。據瞭解,這是本市首例適用該規定判賠的案件。
六被告人捕前均爲瀚金佰酒吧員工,其中第一被告人侯某爲該酒吧營業部經理,第四被告人王某爲服務員,其他幾人均爲保安員。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1月13日晚上,被害人楊某、譚某等10餘人先後到瀚金佰酒吧消費。轉天凌晨1時許,楊某等人在舞池跳舞時與其他顧客發生爭執,並相互毆打。此時,正在上班的侯某等員工見狀,分別持木棍、椅子和酒瓶,在舞池和舞池旁邊的營業區,對發生衝突的客人進行毆打,被害人楊某、楊某某被打倒在地後又被拖到酒吧門廳,繼續遭毆打。同時捱打的還有陳某和沈某,他們的女友和妻子在求情時也被打傷。被害人譚某等五人見酒吧混亂,離開酒吧。就在他們欲上車離開時,被告人王某、王某某將譚某、李某某強行拽回酒吧門廳。譚某、李某某爲此與侯某發生口角,侯某等員工遂對二人進行毆打,期間,王某某持酒瓶猛砸譚某的頭部,將譚某砸得頭破血流昏迷倒地。公安機關接報後趕到現場,將六被告人先後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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