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湖之省湖北省的湖泊數量,已由建國初期的一千零六十六個減少到了現在的八百四十三個;湖泊的調洪蓄水能力大大減弱,溼地水禽的種類、數量明顯減少。”
政協委員、中國地質大學教授李長安,在湖北省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發言時,顯得憂心忡忡。他呼籲,在森林、海洋均有專門法律、規範的情況下,應通過立法手段保護溼地資源與環境。
溼地被譽爲“地球之腎”、“物種寶庫”,在涵養水源、蓄洪防旱、調節氣候、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生產生活資源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國是世界溼地大國,溼地數量豐富、類型齊全,現有溼地總面積爲三千八百四十八萬公頃,居亞洲第一、世界第四。國際《溼地公約》劃分的四十種溼地類型,廣袤的中華大地均有分佈。
但中國也是溼地資源遭受破壞嚴重的國家:自新中國成立至今,因自然變遷和人爲的盲目圍墾、掠奪開發、污染加劇、過度利用等因素,黑龍江三江平原原有沼澤失去近八成,全國沿海灘塗面積已削減過半,全國三分之一的天然溼地存在被改變、喪失的危險。
李長安說,自一九九二年加入《溼地公約》以來,中國政府加大了對溼地的管護力度,已建立溼地自然保護區三百五十三個,近四成的天然溼地納入了保護範圍,有二十一塊溼地還被列入國際重要溼地名錄。儘管如此,中國天然溼地數量減少、質量下降趨勢並沒有得到根本遏止。
據瞭解,除黑龍江、江西、江蘇外,中國絕大多數省(市、區)沒有出臺相應溼地保護法規,也缺乏一部有關溼地管理保護的全國性專門法律、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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