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一16歲少年“老大”組織了一個7人犯罪團伙,其中5人未滿18歲。他們在8個月時間裏犯下15宗罪,涉及搶劫、強迫賣淫、強姦、故意傷害、盜竊5個罪名。日前,這個少年老大被永川市法院合併判刑22年,決定執行20年有期徒刑。
半夜談戀愛遇劫
2004年3月11日凌晨4時許,永川市渝西廣場上,兩對情侶還在相互擁抱着傾吐心聲,沒有絲毫去意。突然,4個男子竄上前,用刀對準4人,將他們押上出租車並帶到鐵路邊望鄉臺的廢舊車廂旁。
他們先對兩對情侶進行毆打,並強行搜身搶了7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隨後吩咐兩男子在永川城的閒人網吧旁等候,兩名女子則被他們留在一個山坡上。領頭的惡徒威脅女子小梅,要與之發生性關係,否則將被輪姦,還要遭砍。小梅被迫順從。之後,領頭的惡徒還叫兩個女子到夜總會坐檯,掙一個星期的錢給他們花。
在被折磨到當天早上6點多鐘左右,兩名女子被帶到了4惡徒之一的小杰家。小杰母親胡瓊以爲是兒子的朋友,也沒過問。中午吃飯時,兩女向胡瓊求救,稱她們兩人是永川一職業中學的學生,是在同男朋友談戀愛時,被人用刀脅迫來的。午飯過後不久,小杰的兄弟夥就將這兩名女子接走。途中,4個惡徒被警方一網打盡。
原來,是在網吧等候的兩名男子久久不見戀人蹤影,才報了案。
警方面前,4惡徒曝出了驚人的內幕:他們是一個未成年犯罪團伙,爲首的“老大”阿龍只有16歲,團伙共7人,其中5人未滿18歲。他們犯下了15宗罪,偷、搶、奸、殺無惡不作。警方根據線索,將另3個嫌疑人抓獲。
少女被強迫賣淫
這7人交代的罪行讓警方感到觸目驚心。一幫十五六歲的崽兒竟然當起了皮條客,不但拉嫖客,還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
2003年6月5日,阿龍和小林在永川冰洲溜冰場,看到一中學生小惠長得俊俏,小林遂上前找小惠耍朋友。小惠輕易地和小林約定了戀愛關係。一月後,阿龍和小林找到小惠,告訴她:“要耍就好好耍,要聽話,叫你做啥子就做啥子,不然就給小林3000塊分手費。”小惠當即反對,阿龍和小林卻將小惠帶到永川雙竹鎮一個旅店,強迫小惠接客。小惠稱自己16歲都沒滿,拒絕了他們的要求。阿龍採用毆打、威脅的手段,還說只要給他們掙夠1000元就獲得自由了。如果不做業務就去殺他們父母。迫於無奈,小惠當晚根據阿龍的安排,接了一個客。
同月8日晚,小惠和另一小姐坐檯等客時,旅店女老闆問小惠年齡,小惠爲此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女老闆。出於同情,女老闆就給了她5元錢叫她報警,小惠才由此逃出魔掌。案發後,小林稱,小惠每接客一次,他們收100元錢,他們總共在小惠身上找了500元錢。
盜竊摩托車6臺
阿龍團夥除了靠強迫少女賣淫找錢外,主要的“生財之道”則是靠偷。
從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6日,他們先後盜竊各種型號的摩托車6臺,還翻牆入室盜彩電,連被盜人家裏的被子、席夢思都不放過,永川城有的傢俱城被他們“光顧”後,嶄新鋁合金窗被當成廢品賣到了收購站。
盜竊案中,阿龍參與作案10次,被盜物品價值2萬多元。而收購這個盜竊團伙的摩托車、彩電等贓物的老闆也因此栽水。
他將坐牢到37歲
此案經永川市法院審理後查明,作爲第一被告的“老大”阿龍搶劫1次、強姦1次、故意傷害1次、強迫賣淫2次、盜竊10次。其他幾個未成年人也是多次作案。
法院認爲,檢察機關指控阿龍涉嫌上述5個犯罪行爲的罪名都成立,爲此分別判處相應刑罰,合併判刑22年,最後決定執行20年有期徒刑。其餘團伙和收購贓物的10個被告被判處罰金1000元至16年的徒刑。
記者瞭解到,被判刑時,阿龍已滿17歲,如果在監獄中未獲得減刑的話,將坐牢到37歲,可以說他的青春將在監獄中度過。有關法官稱,阿龍是個只有小學文化的農村青年,作案掙錢是爲了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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