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抨擊”網站報道,17名1991年海灣戰爭美軍戰俘及37名家屬聲稱曾遭到伊拉克人虐待,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追究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及其政府的責任,並對他們受到的生理和心理損害進行賠償。
該案在美國聯邦法院勝訴,之後卻遭遇來自美國司法部的壓力,司法部盡力爲伊拉克政府開脫,請求法庭拒絕原告的賠償要求。
這些前美軍戰俘指控薩達姆的特工機關使用各種方法折磨他們,許多人遭到鞭打、灼燒、電擊、痛毆,被人騎在身上小便。
一名前美軍戰俘稱自己受到殘酷的虐待後,全身似乎被墨水塗染了一樣。另外一人遭到電擊,幾顆牙齒被震掉。
許多人不時遭到死亡威脅,被拉出去執行模擬槍決。美軍戰俘還經常捱餓,飢餓難當時竟然吞食身上的痂疤。
前美軍戰俘的家屬控訴稱,由於薩達姆政府當時公開宣稱要把美軍戰俘當作人體盾牌,她們爲此擔驚受怕,惶恐不安,蒙受了巨大的心理損傷。
在美國法院審理該案過程中,駐伊美軍在巴格達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醜聞傳出,對美國政府的伊拉克政策及美國民族的聲望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在虐囚醜聞壓力下,美國司法部請求聯邦法院拒絕前美軍戰俘對伊拉克政府的賠償要求,雖然被主審法官羅伯茨拒絕,卻得到了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的認可。
美國司法部在辯護申請中表示,做出反對滿足前美軍戰俘賠償要求的主要原因是,現在的伊拉克重建工作需要大量資金,一旦美軍前戰俘的賠償要求得到滿足,將會是個非常大的數目。
司法部同時宣佈,不願讓美國社會就美軍前戰俘問題進行過長時間的爭論。
這一案件已於2004年12月移交美國最高法院,法院將於2005年2月18日前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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