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級檢察機關去年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大案要案取得成效。全年共查處縣處級以上官員九十人,其中廳級官員五人。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孫謙二十六日在省人大十屆三次會議上說,去年江西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一千五百八十二件,涉案一千七百五十二人。通過辦案,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一點一七億元人民幣。
據介紹,去年,該省各級檢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五萬元人民幣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大案七百零六件。九江市原副市長呂明、省紀委紀檢監察室主任漆後星、中共上饒市委原副書記胡發羣、新餘市政協原巡視員鍾宜彩、中共撫州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曾志勇均因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呂明、漆後星已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四年,胡發羣、鍾宜彩、曾志勇案正在偵查中。
據介紹,去年,江西省檢察機關還立案查處了在交通、土地管理、醫療衛生等系統貪污賄賂案件,以及貪污、挪用、私分國有資產和行政執法以及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等六百四十四件,涉案八百一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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