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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紀委日前下發《關於督促檢查元旦、春節期間禁止奢侈浪費行爲落實情況的通知》,對加強節日期間禁止奢侈浪費行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中辦、國辦《關於做好200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下達後,中央紀委、監察部專門就黨員幹部節日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和防止奢侈浪費等問題,向各級紀委發出通知,並且要求對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總參、總政在貫徹中辦、國辦通知精神的通知中,也提出了有關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執行,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開展督促檢查。
《通知》強調,督促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廣大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的主要措施;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禁用公款送禮和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巧立名目突擊花錢、濫發錢物、開具虛假髮票用公款報銷等情況。督促檢查要採取自查自糾、逐級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堅持邊查邊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嚴格檢查紀律,堅決防止檢查工作搞形式主義、走過場。通過督促檢查,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和糾正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檢查工作結束後,各大單位要將檢查情況向軍委紀委寫出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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