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示:1月20日,發生在312國道與217國道交叉立交橋上震驚國內外的特大中巴車爆炸案,經過77個小時的艱苦奮戰,在新疆自治區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在克拉瑪依、奎屯、烏蘇三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白青華已在爆炸中死亡。
目前遇難人員的身份已經確定,受傷人員已經脫離危險,正在奎屯醫院和獨山子醫院接受治療。
昨天,北疆新聞中心記者採訪三地警方,瞭解到此案的偵破過程。】
百餘民警晝夜排查鎖定兇嫌摸查中巴
1月20日13時5分左右,自治區高管局奎屯管理處分別向克拉瑪依市公安局和奎屯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警:在312國道與217國道交叉立交橋上,一輛中巴車發生爆炸。
案發後,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獨山子分局民警迅速趕到封鎖了現場;隨後,奎屯市公安局局長江軍率人趕到現場,並緊急調集50餘名民警迅速控制現場,搶救傷員、尋找倖存者並瞭解有關情況。
克拉瑪依市委市政府立即指揮公安部門,抽調50位精幹警力,由市公安局局長崔樹林帶隊奔赴現場。
同時,案情迅速傳遞到向自治區公安廳。
在現場,江軍局長安排各小組分別向倖存者和已送往醫院搶救的傷者,及汽車始發站了解中巴車和乘客換乘情況。
很快,被炸中巴車的情況被摸清,這是一輛華西牌19座客車,從獨山子出發時間約爲12時45分,開往烏蘇,車上有乘客18人。事發後,共有11人遇難,包括司機王某在內的7人倖存。車體全部炸燬。
可疑男子
16時許,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柳耀華親自帶領廳刑偵等部門人員趕到現場,並迅速召開緊急會議,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組長由克拉瑪依市公安局局長崔樹林擔任。
奎屯市公安局承擔圍繞中心現場對312國道兩側的排查任務。同時,烏蘇、克拉瑪依等地的警力分頭展開偵破工作。伊犁州黨委常委、公安局長王明山指派副局長李康也帶領刑偵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破案。
19時許,偵查員瞭解到:案發前,有一男一女聲稱要去獨山子駕校,在距發案現場七八百米處的一檢查站下車;隨後,當車輛行駛至案發現場立交橋下時,有一着深藍色中長大衣,肩挎一黑色帆布包的40歲左右的男子上車,在該男子上車兩三分鐘後,中巴車發生爆炸。
找到導線
根據這一線索,百餘名民警冒着零下20多攝氏度的嚴寒,忍飢挨餓再次沿現場向四周輻射進行地毯式晝夜排查,調查在立交橋下上車的可疑男子的情況。
民警在調查中得知,一家叫魯疆全勝福旅社2004年3月入住一位操四川口音的男子,該男子自稱姓白,40餘歲,濃眉,深眼窩,身高在1.65至1.70米之間,平時很少說話,每月按時支付房租,但從不過多暴露個人身份,因旅社2004年6月維修,該男子又換住到紅玫瑰旅社,10月份魯疆全勝福旅社維修完畢,該男子又搬回來住,一直到2005年1月20日10時離開旅社。
經進一步詳細調查,該男子與最後一個上車男子體貌特徵極爲相似。公安人員抓住這一線索緊追不放,迅速調查瞭解該男子的情況。
當天,又有羣衆反映:該男子有一個帶密碼鎖的皮箱和提包。
偵察員們當即對這兩個旅社進行勘察,在該男子住房內找到一片指甲大的包炸藥用的蠟紙和一根3釐米長的紅色導線。
全案告破
21日凌晨2時許,公安部專家組一行6人也趕到現場指導破案。凌晨5時許,在魯疆全勝福旅社的13號客房內發現一灰色皮箱,經多名見過此箱的人辨認,確定爲該男子所有。
對皮箱進行排爆處理並開啓後,發現箱內有電雷管腳線27組、身份證一張、望遠鏡一個、手電筒一個、字條一張。
身份證爲白青華,男,漢,1955年10月8日出生,住址在四川省,字條上書寫有“橋上的車是我炸的”等內容。
皮箱的發現,使案件的偵破取得重大突破,案件初步被確定爲自殺式報復性案件。20日離開魯疆全勝福旅社的白青華爲被列爲重大犯罪嫌疑人。
根據專案組安排,警方迅速調動警力對白青華的基本情況進行查證。同時,技術人員繼續對現場進行認真仔細勘察,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小物品,在現場提取檢材。
1月21日至22日,奎屯市公安局出動了30餘名民警,清查旅社、飯店、電話亭、民居等120餘家,調查走訪790餘人,行程3000餘公里,終於查清了白青華的基本情況。
1月23日,經專家組鑑定,魯疆全勝福旅社所留字條爲白青華所寫。
23日18時許,公安部的鑑定認定現場中心炸點的屍塊爲白青華。至此,這起爆炸案認定爲白青華所爲,全案告破。
這起影響極其惡劣、震驚國內外的特大爆炸案從發案到破案僅用了77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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