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報道,作爲一項獎勵措施,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日前作出決定:今年春節期間,部分一貫表現良好的罪犯,將特准回家過年。回家過年的罪犯將分兩批離開監獄,首批2月8日啓程,2月11日返回。
有關人士介紹,允許部分表現好的罪犯回家過年,本市已連續成功組織過多年。根據相關規定,罪犯離監探親的條件是: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改造表現一貫好;能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離監期間不致危害社會;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已執行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的,或原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的罪犯,從減爲有期徒刑之日起已執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的。
據瞭解,具體離監回家過年的罪犯名單日前已在各監獄公示。最後獲得准許的罪犯,可在家度過3天。第一批迴家的罪犯於2月8日離監,2月11日返回監獄。第二批2月11日離監,2月14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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