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震驚省內外的“4·27”、“6·20”特大金融詐騙案,涉案金額5.4194億元人民幣,造成實際損失約3.3404億元人民幣。目前,主要案犯已被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其他案情正在深入審理當中。
特大金融詐騙案告破
2004年7月20日,吉林省公安廳在第二次全省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上公佈了公安部督辦要案,建國以來吉林省特大金融詐騙案告破。2001年4月27日、28日,吉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分別接到吉林電力有限公司、東北電力集團財務公司吉林代理處、長春市財政局、長鐵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中國建設銀行長春分行朝陽支行報案稱,他們存在建行朝陽支行的存款被騙走,共計1億元,此案被命名爲“4·27”特大金融詐騙案。
2001年6月8日,吉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接到省建行報案。5月份,他們在對建行鐵路專業支行審計時發現,該行從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多次挪用業務資金,彌補長春市銘雨集團等企業佔用客戶的存款,形成了5250萬元的資金損失,請求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經初步調查,公安機關獲取了張雨傑等人通過私刻印鑑、法人名章,僞造擔保文件等手段騙取銀行錢款的大量證據,並於6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即爲“6·20”特大金融詐騙案。1999年起至2001年4月間,這些賭徒作案涉案金額5.4194億元人民幣,其餘約3.3404億元人民幣被揮霍。
豪賭揮霍上億元
省公安廳相關人員介紹,在“4·27”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劉克寧、李建平、何力等人爲騙取單位存款,實施票據詐騙11起,騙取長春市財政局社會保障中心等單位在建行長春市朝陽支行存款1億元。此外,劉克寧還採取編造貸款理由,僞造經濟合同等手段詐騙建行長春市營業部貸款2604萬元。劉克寧等人共獲贓款1.2604億元。後追繳贓款、贓物摺合人民幣5200餘萬元。據調查,劉克寧、李建平長年到澳門豪賭,並在長春市參與賭球,其賭資均來自票據詐騙、貸款詐騙,詐騙金額高達5.4194億元。
主要案犯已被提起公訴
昨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歸案,目前追繳贓款、贓物摺合人民幣1.3億餘元。涉案的劉克寧等4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其他案情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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