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中央1號文件又是一個新年“大禮包”:支農政策不能變,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農民、農業和農村問題仍然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廣大農民究竟能繼續享受哪些好政策?又有哪些新政策?2005年中央1號文件起草組成員進行了相關解讀。
免農業稅範圍擴大牧區試點取消牧業稅
當前,農業稅減免不但不能減少,還要進一步加大。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進一步擴大農業稅免徵範圍,加大農業稅減徵力度。2005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免徵農業稅試點,在其他地區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在牧區開展取消牧業稅試點”。農村稅費改革後,減免農業稅成爲促進農民增收的直接手段。擴大農業稅免徵範圍、加大農業稅減徵力度,可爲全面取消農業稅奠定良好基礎,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符合中國農村實際的新型分配關係,促進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特別提醒:(1)降低農業稅稅率的地區要做好農業稅任務的測算、調整工作,將調整後的農業稅任務迅速覈定到每個納稅農戶。(2)減免農(牧)業稅後,爲保證鄉村機構正常運轉,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好專項財政轉移支付工作。
繼續補貼種糧農民良種農機補貼加大
2004年中央出臺的“三項補貼”政策,即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符合農村實際、受到農民歡迎。2005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這些支農惠農政策。總的原則是,對“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變,給農民的實惠不能減少,支農的力度要不斷加大”。並要求“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地方財政也要根據當地財力和農業發展實際安排一定的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這就是說,要在穩定政策的基礎上,繼續發揮政策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的導向作用。
特別提醒: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補貼的具體辦法,使政策更加簡捷地落到實處,更加直接地讓農民得到實惠。
產糧縣鄉如有困難中央財政獎勵補助
對產糧大縣實行獎勵補助政策,是今年新出臺的一項政策措施,有利於逐步形成促進糧食穩定增產的長效機制,促使縣鄉政府下功夫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爲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
目前,全國產糧大縣大約有800個左右,糧食產量佔全國糧食總產量的60%,提供的商品糧佔全國糧食商品量的80%。但由於財力透支,不僅影響了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而且影響了基層政權的穩定。因此,今年中央財政在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激勵機制中專門設置項目對產糧大縣財政給予獎勵。爲更好體現政策意圖,獎勵政策將適當向既是產糧大縣又是財政困難縣的縣傾斜。
2005年獎勵補助的產糧大縣將依據各縣1998年至2002年五年平均的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產量、糧食商品量三個指標確定。按各省產糧大縣播種面積、糧食產量、糧食商品量三個因素,以及各自權重和獎勵係數,計算各省產糧大縣的獎勵資金。
特別提醒:要繼續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特別是產糧大縣其他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專項轉移支付方面,要向產糧大縣和財政困難縣適當傾斜,積極幫助產糧大縣發展以農副產品加工業爲主的二、三產業。積極推行“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等有效模式,不斷強化縣鄉財政管理。
糧食安全人人有責產銷掛鉤各得其利
中央1號文件提出:“建立糧食主產區與主銷區之間的利益協調機制,調整中央財政對糧食風險基金的補助比例,並通過其他經濟手段籌集一定資金,支持糧食主產區加強生產能力建設”。建立糧食主產區和主銷區的利益協調機制是一個大的方向,具體操作方式和經濟手段有很多。調整中央財政對糧食風險基金的補助比例只是其中的一項,主要是逐步調減中央財政對一些糧食主銷區糧食風險基金包乾補助的比例,將這一部分資金集中用於糧食主產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這些資金目前在糧食主銷區的糧食風險基金中所佔比重不高,在當地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更小,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財力的影響微乎其微。但對糧食主產區而言,這不僅是一個資金支持,而且更重要的是一個較強的政策導向。通過這些途徑,建立糧食主產區和糧食主銷區之間糧食和經濟利益之間互惠互利的關係,形成糧食穩定生產、有序流通和均衡供應的良性格局,避免糧食生產和糧食供求的劇烈波動。
特別提醒:也應當鼓勵糧食主銷區採取其他各種有效的方式,與糧食主產區進行合作。如糧食主銷區到糧食主產區建設商品糧生產基地;或實行訂單方式穩定收購主產區的糧食;或對糧食主產區調往主銷區的糧食給予運費或倉儲費用補貼等。
農民興辦小水利政府補貼材料費
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但目前形勢嚴峻。中國已建成的8億多畝灌溉面積,普遍存在灌溉設施標準低、配套差、老化失修嚴重等問題。全國農田平均每年受旱面積達3億畝以上,灌區中等乾旱年缺水300億立方米,因旱減產糧食數百億公斤。
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中央和省級財政要在整合有關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從預算內新增財政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對農戶投工投勞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予以支持。一是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要對現有用於小型水利建設的資金進行適當的合併,在此基礎上從新增的財政收入中增加安排一部分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二是對農民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鼓勵農民投工投勞,自主興建,國家的支持和資助主要是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所需的材料給予補助。
特別提醒: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補助資金要切實加強管理。縣鄉人民政府要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組織領導,要在充分聽取羣衆意見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和引導農民自主投工投勞興建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並加強水利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2004年兩減免三補貼(背景)
2004年,農業稅減免成爲舉國上下的關注點和九億農民的興奮點。與2003年相比,全國減輕農業稅負擔220億元,取消除菸葉外的農業特產稅減輕負擔約60億元,兩項合計全年農民稅負減輕280億元左右。
2004年,全國29個省(市、區)實施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共安排補貼資金116億元;國家進一步擴大良種補貼的規模和範圍,補貼範圍擴大到大豆、小麥、玉米和水稻四大主要糧食作物,補貼規模擴大到28.5億元;2004年全國地方各級財政共投入購置農機具補貼資金4.1億元,帶動農民投入20億元,共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10萬多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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