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北角一家著名川菜館“小辣椒”,被環保署控告它噴出刺鼻油煙,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決,被告被判罰款六千五百港元。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今次涉案的“小辣椒”北角店,案發時位於北角道21A號,該店現已遷往一街道另一鋪位,控罪指經營者劉寧川於去年四至五月間,未遵照空氣污染消減通知,將店鋪產生的油煙消減至肉眼看不見的程度,以及消除氣味滋擾。環保署由去年四月二十日起便多次巡查該食店,更於去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油煙評估,結果是不合格。食店沒有理會環保署的通知,最後遭起訴。
被告律師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因爲“小辣椒”而涉及多次訴訟,他在北角經營的“小辣椒”其實早已倒閉,而尖沙咀分店也同樣在去年六月倒閉,現在他只是以顧問形式工作,訴訟亦令被告經濟出現拮据。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相信案中各證人的口供,指“小辣椒”店主劉寧川沒有爲清減店鋪發出的氣味而作出相應措施,導致證人嗅的濃烈且辛辣刺鼻的油炸味,造成滋擾,但法官又表示,監於被告已被訴訟弄至經濟拮据,所以只會輕判被告。
劉寧川在庭外表示,兩年前自己是店鋪的投資者,但因這些“不可預期”的控罪而被告上法庭,弄至如此田地,他感到十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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