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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日,記者從天津市社保中心獲悉,從2005年2月1日開始,本市各醫療機構啓用市衛生局制定的新版處方,同時廢止使用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處方(藍處方)。
爲方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患者報銷醫療費用,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佈的《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作出決定,從2月1日起,本市醫療機構對享受基本醫保待遇參保職工開始啓用新版處方。本市各醫院在使用新處方時,醫生將按照患者出示的醫療保險證,在處方相對的欄目中填寫患者屬於醫保參保職工或自費人員。屆時,醫生將對不按規定出示醫保證的患者按非參保患者記錄,這將直接影響患者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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