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市警方連續3晝夜艱苦偵查,於4日成功偵破一起綁架案,安全解救出人質,抓獲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1月31日晚20時許,在鄭州市做生意的安徽人王某突然接到一陌生男子的電話,稱其13歲的兒子在他手裏,索要贖金50萬元,並威脅不準報案,否則將孩子殺死。
當晚22時,鄭州市公安局惠濟分局接到王某報案後,迅速組織人員到現場展開調查,併成立“1·31”綁架案偵破專案組,市局有關領導相繼趕到惠濟分局,連夜研究案情,指導偵破。
2月1日上午10時許,犯罪嫌疑人開始與王某聯繫交易。中午13時許,犯罪嫌疑人再次通知,要求攜帶50萬元現金趕到中牟縣進行交換。專案組派偵查人員展開布控。但下午15時,犯罪嫌疑人又將交易地點改在蘭考縣。到深夜,犯罪嫌疑人又多次變換地點,最終定在山東菏澤市。
直到2月3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電話要求在菏澤市平原賓館門口將贖金交給一出租車上穿綠大衣的人。王某將錢交給此人後,此人坐上出租車迅速離開,後被跟蹤其後的偵查員抓獲,追回50萬元贖金。
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叫張振紅,河南蘭考縣南彰鄉張莊村人。據他供述,是同村的姚國彪委託其到平原賓館接貨的。偵察員們趕往抓捕姚國彪時,姚已退房逃跑。根據張振紅交代的線索,專案組派偵察員連夜前往蘭考縣,將住在姚國彪家中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山東濟寧人李輝抓獲,繳獲綁架贓車一輛,姚國彪在逃。同時抓獲涉嫌包庇的姚會民等3人。
經訊問,李輝供述在網上聊天時結識劉錦玲、姚國彪、郭連義,四人多次預謀通過綁架勒索錢。1月12日,姚國彪等人在鄭州伺機進行綁架。劉錦玲經多次踩點,決定綁架在北環調味食品城做生意的王某的兒子。1月31日18時許,四人實施綁架,後將受害人藏匿在鄭州市東郊一倉庫內,由郭連義看守,劉錦玲等人向受害人家中索要贖金。2月1日又將受害人轉移至中牟縣藏匿。
專案人員在中牟縣警方的配合下,於2月4日6時,在中牟縣一市場內將犯罪嫌疑人郭連義抓獲,受害人被成功解救。目前,犯罪嫌疑人劉錦玲、姚國彪在逃,專案人員正實施抓捕。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