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大代表遭歹徒綁架,並被逼寫下賠償協議書,交給歹徒現金8萬元。事隔兩年後,犯罪嫌疑人趙長明、王新軍落入法網。2月3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在一日內對這兩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決定。
2002年11月28日,正值長沙市天心區人大會議召開期間。下午1時,人大代表劉某步出會議賓館來到停車場,他剛坐進車裏,一名男子走到副駕駛座窗邊,敲敲玻璃,稱找劉有事,劉某稍一遲疑,該男子便鑽入車內,坐到副駕駛位置上。隨後,該男子將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抵在劉身上,這時另一名男子迅速坐到後座,威脅劉不要動,並命令劉將車駛到馬路邊。
劉某定睛一看,後座上的男子自己認識,叫趙長明。趙長明對劉說:“不許出聲,否則就殺了你!”趙要劉拿出30萬元現金給兩人,劉拒絕了。趙長明隨即朝劉揚了揚一個隨身攜帶的黑色牛仔包:“包內是炸藥,我們就一起同歸於盡。”而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子則用一樣硬邦邦的東西頂在劉的後背上,威脅劉說是一把槍。兩人還揚言已派人包圍劉在邵東的老家,要炸死劉全家。
在這種情形下,劉某與兩人經過討價還價,被迫答應付給兩人8萬元。下午4時,兩人押着劉某開車來到邵東,由劉某弟弟從車窗外遞給劉8萬元。兩歹徒拿到現金後,又逼迫劉寫下內容爲“賠償趙長明8萬元”的協議書。隨後,兩人在邵東火車站附近逃之夭夭。事後,趙長明分得5萬元,另一名男子分得3萬元。
警方經查證,趙長明的同夥名叫王新軍。因兩人一直潛逃在外,警方當年就將趙長明與王新軍作爲網上逃犯予以通緝。今年1月17日,邵東縣警方接到舉報,稱趙長明與王新軍近期已在邵東街頭露面,警方立即進行布控。當晚10時,民警在一茶樓內將兩人抓獲。隨後,兩人被移交長沙市天心區警方。
據兩人向警方供述,所謂炸藥與手槍都是恐嚇劉某的,純屬子虛烏有。至於爲何要綁架劉某,趙長明交代,他數年前與劉產生過經濟糾紛,爲了了結恩怨,他動起了歪念並付諸實施。對於趙的這一說法,劉某予以否認。
2月3日,天心區警方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向天心區檢察院提請逮捕。此案引起了檢察院的高度重視,經認真審查案卷材料和相關證據,檢察機關在一日內作出了批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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