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女友與他人同居不滿,安徽廚師張洪強一怒之下購買了汽油,將情敵所開的小餐館燒燬,將情敵燒死,將女友燒成重傷。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洪強今年24歲,原系安徽省農民,學會做菜的手藝後一直在北京的一些小餐館裏當廚師。2003年,他認識了23歲的楊小姐,倆人一見鍾情,成爲戀人。按照張的預想,兩人一定能夠順利步入結婚的殿堂。沒想到,楊小姐突然和張疏遠了,原來她認識了在北京市大興區開小餐館的高老闆,倆人很快墜入愛河,並同居在一起。張得知此事後心中非常氣憤。
2004年3月30日下午,張在豐臺區一個加油站購買了十塊錢的汽油,坐車來到大興。他先是給楊打了一個電話,在電話中他對楊進行了威脅,表示絕不會放過楊和高。3月31日的凌晨,張來到高經營的餐館外,點燃事先準備好的汽油,砸碎玻璃,扔進了高和楊居住的餐館,將餐館燒燬,並造成高死亡,楊重傷。
4月5日,公安機將張查獲歸案。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洪強爲實施報復,縱火焚燒餐館,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爲已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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