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了自己已有家室的情況,而與同事談情說愛的丁俊爲了挽留情人小芳的心,竟僱人用暴力將小芳“綁架”到事先準備好的房間內,欲與其同歸於盡。日前,丁俊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03年1月,丁俊在某超市打工期間與同事小芳相處甚歡,並對其萌生了愛意。爲了能與小芳在一起,丁俊決定隱瞞自己已有妻兒的情況。經過一番努力,丁俊終於成了小芳的男朋友。可就在兩人戀愛了一年多之際,小芳卻從別處聽說了丁俊有家庭的事,而丁俊的妻子也輾轉找到小芳,希望她能退出這段婚外情。無意中充當了第三者的小芳羞愧難當,答應了丁妻的要求。她主動找到丁俊,要求斷絕戀愛關係。
爲了繼續這段感情,丁俊許諾要與妻子離婚跟她在一起。他還特意跑到小芳的老家,痛哭流涕地跪在其父母面前,細述對小芳的真心,併發誓將來會跟她在一起。儘管丁俊做足了功夫,小芳就是不答應。見軟的不行,丁俊又採取糾纏、恐嚇的手段威脅小芳,但也未能如願。
2004年7月21日,丁俊在秦淮區租了一套住房,並採用跟蹤手段掌握了小芳的活動規律。他還準備了膠帶、電線、煤氣包等工具,預謀將小芳“綁架”到該房屋內,打開煤氣與小芳同歸於盡。因人力不夠,丁俊又在網絡上發帖子稱自己有麻煩事,想請人幫忙。
通過發帖,他認識了19歲的張權。丁俊對張權稱想將前女友帶到租住地“談談”。得知有報酬後,張立即表示願意幫忙,並又找了幾個朋友做幫手。
8月20日,丁俊早早來到租住地,分別給父母、妻子、兒子各寫了一封遺書。在遺書中,他表示自己不是一個稱職的丈夫和父親,沒有很好地照顧家庭,並表示自己即將死亡,希望家人以後好好生活。當晚11時許,丁俊領着已經收到好處費的張權等人駕車預先埋伏在小芳下班的必經路口。
當小芳下夜班經過此處時,張權等人上前將其推倒在地,並用勒頸子、捂嘴等手段強行將小芳拉進事先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內。在車內,張權等又用塑料膠帶綁住小芳的雙手,封住她的嘴,將其強綁至租住地交給丁俊後離開。
丁俊將小芳領進臥室“談心”,共同回憶兩人戀愛時的點點滴滴,希望能感動小芳,並要求與小芳一起生活,遭到了她的拒絕。在談心過程中,丁俊隱約覺得兩人還有希望複合,就放棄了同歸於盡的念頭。
丁俊這名特殊的住戶很快引起了周圍鄰居們的注意。當晚丁俊將小芳帶進門時,小芳披頭散髮,並大呼救命,有住戶偷偷撥打了110。8月21日晚上11時許,警方根據羣衆報警將張權抓獲,次日12時許,民警們又在張權的協助下在租住地將丁俊抓獲,併成功解救了小芳。
2005年1月12日,丁俊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張權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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