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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鬍平藻(Joseph Volpe)表示,與加拿大公民或移民結婚而沒有居留權的人日後不需離開加國,在海外辦理與家人團聚的複雜手續。
胡平藻上週五透露,在加拿大沒有合法居留權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現時可以根據家庭贊助計劃的移民類別申請永久居留權。
加拿大新移民及難民保護法於2002年生效時,聯邦政府所作的政策修改規定,所有無證配偶必須返回原居住國申請。申請人雖然可以人道理由申請移民部長的特別許可留在加拿大,但這類申請的拒絕率相當高,而且歷時兩至三年。
法律援助中心執行總監吳瑤瑤在渥太華接受星報通訊社記者採訪時指出,申請過程中配偶若分居兩地將遇到許多困難,政策的最新變化正着重解決了這一問題。吳瑤瑤並指出,家庭團聚是加拿大移民法的關鍵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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