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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安部消息,2005年,公安部將配合立法機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重點抓好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消防法、反恐法、護照法和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茂利在23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今年2月28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以下簡稱《人民警察法》)頒佈實施10週年紀念日。公安部將以此爲契機,繼續大力推進公安立法工作和執法制度建設。
“除了上述法律、法規外,公安部還將抓緊制定出臺公安機關預防和糾正超期羈押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證據規定、涉案財物管理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工作規定等一大批執法工作規範。”孫茂利說。他指出,《人民警察法》作爲一部規範人民警察機關和民警個人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自1995年頒佈實施以來,有力地促進了中國公安法制建設。
據他介紹,10年來,國家相繼頒佈實施了《消防法》、《居民身份證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槍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一系列規範公安工作的法律和法規。
公安部還頒佈實施了《公安機關追究領導責任暫行規定》、《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和《執法質量考評規定》,建立、完善了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制度。
“考評主要看總體的執法水平和是否出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重大執法問題,比如濫用槍支導致人命案等。如果連續兩年考覈不達標,公安局長就要引咎辭職。”孫茂利說。目前,吉林省、湖南省都有公安局長因考覈不達標被免職。
爲保障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跨國犯罪和國際性犯罪活動,公安部還參與了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和引渡條約等40多個國際執法文件的起草、談判工作,並先後與50多個國家內政、內務部門或警察總局簽署了警務合作協議。
自2003年9月以來,公安部組織開展了建國以來範圍最廣、最徹底的一次公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活動,共廢止1077件、修改164件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有效地促進了公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協調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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