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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被稱爲“三光書記”的原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案曝光後,人們關注的是一個縣委書記如何受賄、賭博、放高利貸、亂搞女人,很少把目光投向那些行賄者、買官者。在一個僅有19萬人口的山區小縣,70多人長期持續不斷地向縣委書記行賄。他們是些什麼人?抱有怎樣的目的?行賄花的是什麼錢?起了什麼樣的作用?
近年來,一個個腐敗大案曝光,一個個高官落馬,在他們身後,晃動着多少行賄者的影子?和被揭露並受到嚴懲的受賄者相比,這些行賄者的面目和結局,在公衆的視野裏似乎模糊不清。在此,我們試圖換個角度來看林龍飛腐敗案,把目光投向行賄者。
最近,福建省寧德市中級法院對震驚全國的周寧縣原縣委書記林龍飛腐敗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等判處林龍飛死刑。有關材料顯示,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先後251次收受68名幹部、職工賄送的錢款,先後15次非法收受3名包工頭賄送的錢款。平均不到10天就受賄1次。
但截至目前,在向林龍飛行賄的71人中,只有13人被判刑,其中領導幹部12人、包工頭1人。這些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除了行賄和介紹賄賂外,均還涉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其他罪名。更多的行賄者因未涉及其他犯罪,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黨管幹部”的原則在周寧變成了“林龍飛管幹部”
68名黨政幹部和職工向林龍飛行賄的目的可概括爲5種:買官、保官、臨時工轉正、大學生找工作、因懼怕書記報復而示好,但買官和保官佔絕大多數。他們無一例外地看中縣委書記手中的人事大權。
“黨管幹部”的原則在周寧變成了“林龍飛管幹部”
,所以買官者趨之若鶩,踏破林龍飛行賄的門檻,不同層次、級別的人想“進步”都走書記的路子。在周寧,先後有3名正科級幹部爲登上副縣長寶座而向林龍飛大筆“投入”,其中兩人如願以償。
縣水電局原局長肖興春於1996年至1998年間,先後6次向林龍飛行賄6.4萬元。之後,林龍飛推薦肖爲周寧縣副縣長人選。在考覈期間,有人反映肖存在計劃生育問題,但林龍飛親自向省、市計劃生育部門解釋。1998年11月,肖被提拔爲副縣長。1999年春節前,肖又送給林龍飛4萬元。
孫某原來在縣水電局當副局長。在得知局長肖興春將被提爲副縣長後,爲能接任局長,於1998年下半年請求林龍飛提拔任用,同時向林展開密集的金錢攻勢,從當年7月到12月,共6次分別行賄5000元、5000元、5000元、1萬元、1萬元和兩萬元。1999年1月,林龍飛主持會議研究後,孫某被提拔爲局長。之後,從1999年國慶節至2003年春節,孫某又分6次賄送3.7萬元給林龍飛。
機構改革勢必會影響一些幹部,這也成了林龍飛的斂財機會。許多人爲保住位子而不得不“放血”。1997年以來,擔任科級幹部的周希成先後多次向林龍飛行賄,共計5.6萬元。在林龍飛幫助下,周希成在兩次機構改革中均順利留任局長。
一些幹部行爲不端,被羣衆反映、舉報。爲尋求林龍飛保護,他們也只好破費。2000年上半年,縣經貿局下屬印刷廠工人向上級反映該局局長周希成的問題。聽說有人告他,爲了尋求保護,周希成很快向林龍飛孝敬了1萬元。
在周寧,作爲縣委書記,林龍飛可謂一言九鼎,這也給了他生財的機會。2001年10月,許成亮由國土局局長調任勞動局局長後,在背後對林龍飛發了一些牢騷。當他知道可能傳到林龍飛耳中時,很怕林龍飛報復,馬上送給林龍飛8000元示好。
通過重金鋪路,連判過刑的人都可以靠着林龍飛東山再起。1998年,曾因犯貪污罪被判緩刑的祝文海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林龍飛。他很快送上1萬元,不久就被安排到周寧地產公司工作,還被提拔爲經理。爲了解決副科級待遇,祝文海又先後送上3萬元。2001年9月,林龍飛主持會議解決了祝文海的副科級待遇問題。據統計,祝文海完成從貪污犯到副科級幹部的“鹹魚翻身”,一共向林龍飛行賄6萬元。
11名科級幹部公款行賄31萬餘元
一些領導幹部甚至把黑手伸向公款,大肆貪污和挪用,採用假髮票報銷甚至白條衝賬等手法,聚斂錢財行賄。據統計,在向林龍飛行賄的68名幹部、職工中,涉及公款買單的多達11人,均爲各部門、各鄉鎮領導幹部,公款行賄金額多達31.06萬元。
陳成才曾先後擔任縣農業局、勞動局和林業局局長。他能在調動工作中左右逢源,全靠用公款向林龍飛行賄鋪路。據陳成才交待,1999年至2002年間,他在林龍飛辦公室等處,先後6次送給林龍飛6.9萬元。其間,林龍飛應其要求,將他調任縣林業局局長。他將這6.9萬元以接待費名義在單位衝賬。而司法會計檢驗報告表明,陳成才用虛假髮票在單位衝賬總計8.6萬多元。這表明陳成纔不僅用公款買官,自己還貪污了1.7萬餘元。
縣環保局原局長李某一共向林龍飛行賄4.9萬元,錢款均從局財務室領出,以虛假髮票衝賬,目前尚有3萬元掛在賬上。
林龍飛調任周寧縣委書記後,將林航從寧德市水電局調到周寧縣獅城鎮工作。林航先後9次以拜年等名義賄送林龍飛4.7萬元,全部以接待費名義在鎮財務衝賬。公款鋪路換來林航的步步高昇,短短几年中他先後被任命爲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書記。
蔡某曾擔任周寧縣鹹村鎮黨委書記,爲了調回縣城工作,他先後4次向林龍飛行賄4萬元,其中兩萬元是從鹹村鎮財務室領取的。林龍飛將其調任縣計劃委員會主任。
還有一些單位領導幹部爲使公款行賄“名正言順”,竟想出給林龍飛發“獎金”的辦法。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兼任周寧縣黨校校長。1997年至2002年間,縣黨校常務副校長何某以單位獎金的名義先後6次賄送林龍飛3.5萬元,以接待費名義在黨校衝賬。據何某交待,他用公款向林龍飛行賄,是爲了留任黨校常務副校長職務,並且在調整黨校領導班子中得到林龍飛支持。林龍飛任縣委書記兼任縣黨校校長期間,並沒有參與黨校管理。該校財務人員說,周寧黨校只給在冊教職員工發獎金,每人年終獎僅爲1000元,而林龍飛不是在冊教職員工。
陳某原來擔任周寧縣審計局局長,通過向林龍飛大肆行賄後,如願以償地調任縣財政局副局長、局長。他曾以財政局獎金名義先後5次給林龍飛發“獎金”1.96萬元作爲酬謝。
行賄者也是受賄者
林龍飛被查處後,在原縣領導班子中,先後有一名縣長、一名組織部長、兩名副縣長被查處,一名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涉嫌花錢買官,鄰縣一名副縣長也因涉案被查處。據調查,在林龍飛腐敗案中,周寧縣重要部門的一把手幾乎全都沒有幸免。一些行賄者本身也是受賄者。
縣審計局原局長潘定豪,在任鄉長、縣電力公司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賄賂近15萬元,並貪污公款7萬元。他累計向林龍飛行賄17萬元,爲了競爭副縣長,曾一次性賄賂林龍飛4萬元。
許多幹部向林龍飛“進貢”,靠工資顯然不夠,於是就將手伸向下級,在周寧縣形成了一個以林龍飛爲金字塔尖的“行賄受賄金字塔”。縣水電局局長肖興春被查處後,據該縣一名領導透露:“肖興春的家我去過,空空的,沒什麼像樣的東西,但他涉嫌受賄、貪污,還不是爲了給林龍飛送錢?”據調查,肖興春受賄、貪污合計16萬多元,僅向林龍飛行賄就達10多萬元。
包工頭送錢,林龍飛投桃報李
林龍飛腐敗案中,有3名包工頭爲了獲取土地、承攬工程,一共向林龍飛行賄31.5萬元。
2002年9月,包工頭周某與祝文海等人合股參與競拍獅城鎮政府舊辦公樓土地使用權,約定由祝文海出面疏通林龍飛的關係。9月27日,祝文海從周某處取得5萬元到縣委宿舍送給林龍飛。林龍飛收下後,當場按祝文海要求分別打電話給縣國土局局長鄭某和招投標大會主持人章某,交代關照包工頭周某。次日,周某以170萬元的標價取得該土地開發權。
之後,周某、祝文海等人私下將部分土地轉讓他人,但在辦理土地證時受阻。爲了順利辦證,祝文海又從周某處拿了3萬元送給林龍飛。第二天,林龍飛打電話給縣國土局局長鄭某,要其儘快辦證。很快,縣國土局按照包工頭周某的意思辦理了3本土地使用權證。2003年春節前,爲了向林龍飛表示感謝,周某又託祝文海給林龍飛送了兩萬元。
1997年12月,下林山土石方搬遷工程招投標前一天晚上,林龍飛在周寧賓館將探聽到的工程標底208萬元告訴包工頭鄭某,鄭某由此中標。此後的一天晚上,林龍飛與鄭某約定,工程完工後鄭某付給林龍飛10萬元。1998年四五月間,林龍飛在周寧賓館停車場收受鄭某4萬元,後又收受5萬元。之後的一天,林龍飛、鄭某等人在一起賭博,鄭某又送給林龍飛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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