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了讓身材更加勻稱窈窕,天津市的董女士到美容院做按摩減肥,然而成效未見,董女士即發起高燒,並出現了腹腔化膿等症狀。爲此,董女士以所受損傷系按摩所致爲由起訴美容院要求賠償,但由於不能證明美容院按摩行爲與損傷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她的訴求最終被駁回。
原告董女士訴稱,由於身材略顯豐滿,她一直想減肥。2004年5月初,當聽鄰居說本市寧河縣一家美容院可以通過按摩方式減肥且效果不錯後,董女士動心了,當月14日,她便來到這家美容院開始減肥,自14日至17日每天下午做一次。5月17日晚,按摩回家後,董女士即感到身體不適,深夜發起高燒。第二天,董女士到寧河縣醫院住院治療。5月27日,又轉至本市總醫院繼續治療,經診斷爲腹部閉合性損傷,腹腔內化膿竈、腹腔結核。由此,董女士認爲,其所受損傷系美容院按摩所致,二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遂提起訴訟,要求美容院賠償各項損失計5萬餘元,並要求保留因繼續治療再次起訴的權利。
庭審中,被告美容院辯稱,董女士所述與事實不符,其按摩行爲與董的傷情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不同意董女士提出的訴訟請求。
寧河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美容院既無營業執照,又無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且僱用的從業人員亦不是依法取得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法院認爲,被告在上述條件下即爲原告董女士按摩,行爲違法;而董女士在未查清該美容院及從業人員相關資質情況下,即自願接受該美容院按摩服務,行爲亦存在一定過錯。在接受服務後,董女士出現的一系列症狀存有多因一果的問題,而董女士亦不能提供被告美容院行爲與其損傷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證據。法院最終駁回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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