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年減肥切斷胃腸喪命 醫院家屬各有說法
一名19歲的高中畢業男生,8月9日在一家醫院做減肥手術,隨後就沒離開過搶救牀,躺了半個月後於前日上午死亡。死者親屬懷疑死亡爲醫療事故所致,並於昨天圍堵實施手術醫院的門診樓。醫院方則認爲,死亡是手術併發症引起,並稱死者親屬可通過法律解決此事。
事件
死者親屬圍堵門診樓
昨日上午12時許,黃埔大道賽馬場附近一家醫院內,門診樓門口處站滿了數十名圍觀者。在樓口的臺階上,幾名中年女子坐在幾把凳子上,堵在門口一邊哭泣,一邊大聲向圍觀者講述,身邊的一個紙箱上,放着一些礦泉水和麪包,地上散落着一些廢報紙,和一些寫滿了“草菅人命”等字樣的紙片。兩名警察,正在現場勸說這些堵門者。
一名自稱姓何的中年男子介紹,他是死者的伯伯,他高中剛畢業的侄子,半個月前來這家醫院做減肥手術,不料做過手術就再沒有從病牀上起來,並於前天上午死亡,死者親屬們都懷疑他是死於醫療事故,堵在這裏就是要在醫院討說法。
死者親屬
懷疑醫療事故奪命
圍堵在門診樓前女子中,一名自稱爲死者姨媽的女子稱,死者何某今年19歲,由於身體太胖,感到十分苦惱。經其本人和親屬商量,來這家醫院做減肥手術。並於8月9日上午8時開始實施手術,直到當天下午兩時許結束手術。不料到了晚上,其外甥感到腹腔很難受,並出現了休克症狀。8月10日上午10時,由於患者出現出血症狀,醫生就爲其實施了補救手術,8小時後被送進了該院的重症監護室,並於8月11日晚上再次做了搶救手術,之後就一直在該醫院接受搶救。
8月24日上午,親屬將孩子轉到省內的另一家醫院,不料孩子於轉院後第二天上午死亡。現場的另外幾名親屬稱患者在搶救中曾一度出現了大出血,現在突然死亡。他們懷疑死亡是醫療事故所致。
圍堵只爲警示羣衆
當天下午,由於死者親屬圍坐在醫院門診樓處,一度導致該出入口被堵塞。現場的死者親屬稱,他們昨日上午10時就趕到醫院,由於主要醫院負責人沒露面,他們只有堵在樓口。並稱只要負責人沒有具體說法,他們就不離開。據其中一名男子介紹,死者剛剛高中畢業,準備在減肥後到澳洲讀書,平時也很乖,現在一下子就沒了,親屬在心裏都難以接受這個事實。他們也不是爲了錢,只是要醫院有個說法,並通過此事警示其他的人。
醫院方面
手術併發症引發死亡
當天下午,記者從這家醫院瞭解到,死者何某的確在該院做了減肥手術並實施了搶救。但醫院認爲何某的死亡是手術併發症所致。據曾參與搶救的該院一名江姓負責人介紹,死者何某於8月6日入院,今年19歲,高一米八三,體重爲137公斤。8月9日,由該院微創科爲其實施了腹腔鏡下胃旁路減肥術。
手術後,由於最初出現了吻合口滲血現象,他們立刻重新將吻合口打開,爲其實施了減壓、止血等補救手術。二次手術後,何某又出現了腎功能衰竭、呼吸系統綜合徵多器官障礙等症狀,初步診斷懷疑爲壞死性胰腺炎。而吻合口滲血,屬於在手術中機率不高但會發生的現象,並不是患者親屬所稱的大出血。因此該男生的死亡不屬於醫療事故,只能算是醫療事件。
可通過法律解決問題
下午5時許,記者見到了該院一名姓楊的負責人,楊某稱,他們醫院爲何某實施的這個減肥手術,他們醫院之前已經做過4例都十分成功。但無論任何手術,都會存在一定風險性,這種手術也是一樣。患者出現狀況後,他們曾立刻組織全院7個科室連續多日聯合搶救,其間也曾邀請了省內和北京的國內權威醫學教授,聯合對患者進行了會診治療。今天患者家屬前來索要經濟賠償,並採取了堵門的行爲。雖然他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行爲影響了醫院的正常工作,他認爲患者家屬若有疑問,醫院方希望此事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記者蘇良)
相關資料
根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在程序上,追究醫療事故責任的申請遞交有關醫療機構受理後,由醫療事故處理小組出具書面意見(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如有異議,申請方可向所屬區縣或醫科大學鑑定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對此所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雙方均可在接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市鑑定委員會提出複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那麼對於市民來說,在接受治療時就這方面應注意什麼呢?衛生法學家卓小勤在接受央視國際採訪時表示,患者首先要到正規的醫療機構就醫,其次要了解該醫療機構的診療科目範圍,再就是在診療過程中要保留相關的證據,如:醫療費收據、收費清單、門診病歷等。對住院病人來講,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或懷疑診療上有問題,應當及時複印、封存病歷,如果涉及到藥物過敏、輸液反應或者醫用產品的質量責任,要及時對實物進行封存。對於死亡病人的家屬如果對死亡診斷有疑問,應當在48小時以內及時提出屍檢的要求,必要時候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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