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日前發佈的全國自然保護區統計情況顯示,截至2004年底,我國自然保護區數量已經達到2194個,總面積爲14822.6萬公頃,佔陸地國土面積的14.8%。環保總局表示,我國自然保護區數量增長較快,但管護亟須加強。
建立自然保護區是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是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實現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重要保障。自1956年我國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建立以來,全國自然保護區事業呈現迅速發展的良好勢頭。截至2004年底,全國2194個自然保護區中,有14個自然保護區列入世界自然遺產,26個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網絡”,27個被列入“國際重要溼地名錄”。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我國自然保護區在取得成就的同時,也面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些地方、部門片面強調眼前和局部利益,項目開發與保護的矛盾突出,侵佔保護區土地、破壞保護區資源的情況屢見不鮮;自然保護區的數量增長較快,但重數量輕質量、重建立輕管護的問題較爲突出,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自然保護區投入嚴重不足,基礎設施薄弱,建設管理經費難以保障。
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環保總局將採取三大措施。一是加強資源開發和建設項目對自然保護區影響的監管,防止不合理的開發建設活動對自然保護區的衝擊和破壞。確因自然條件所限,需要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開展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同時,要加強對建設項目實施期間的監管,要求開發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環境恢復治理和補償措施。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管理不力的自然保護區應限期整改;資源遭到破壞,已失去保護價值的應予以撤銷,對責任人應依法予以追究;開展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示範,努力建設一批與國際接軌的自然保護區,指導和帶動全國自然保護區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投入,確保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所需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