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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一中法院對一個六人組成的信用卡詐騙團伙作出終審判決,主犯丁維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十一萬元人民幣,其他五名同案犯也受到相應處罰。
在六名詐騙團伙中,有兩名是中國工商銀行的職員,分別是工行某營業部張立軍以及工行牡丹卡中心女職員王欣。而主犯丁維是北京正大基業房地產經紀公司第二分公司經理,該公司職員裘曉強被他拉爲詐騙同夥,同時被丁維拉下水的還有北京電影學院美術系女大學生李萍。
丁維等六人相互勾結,利用僞造資料騙取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信用卡,或是冒領他人信用卡,然後惡意透支。從二00三年三月至二00四年四月間,這個團伙共非法辦理了十六張信用卡,先後惡意透支人民幣二十二點二萬餘元,美金兩千元。
法院終審審理後認爲,丁維等六人採取僞造信用卡申領資料的手段,騙領、冒領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的行爲,侵犯了銀行的財產權利,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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