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金獲得者楊振寧教授的名字,近來經常出現在網站和媒體的娛樂版塊,無非是因爲與28歲的翁帆的忘年戀,本不足以成爲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央視《面對面》欄目的一次“面對面”,算是把人們對這位人類精英的關注點拉回到了正常的視野之內。
節目很長,但別的都不想提了,只想提一下給我印象最深的問題,那就是王志問:“楊先生您應該得幾次諾貝爾獎金?”本人年輕時是學近代物理的,算是個內行,知道楊教授一生中做出的重要貢獻有兩項———第一,提出弱相互作用下的宇稱不守恆(與李政道合作);第二,提出楊—米爾斯規範場論,而後者相對來說是更爲重要、應用更爲廣泛、影響範圍更大的一項成果。然而,得諾貝爾獎金的是前一項,後一項沒有得。這種事情在物理學史上有不少先例,最著名的是愛因斯坦。若按貢獻大小,愛因斯坦至少應該獲得5次諾貝爾獎金,而事實上只獲得了1次,獲獎成果是影響相對較小的光電效應理論,而更著名的狹義相對論、廣義相對論、質能關係方程(即E=MC2)等,均未獲獎。當王志提到這個問題時,楊教授只是很淡然地回答說,大概是因爲諾貝爾評獎委員會一般不把獎金頒給已經獲過獎的人吧。而後,他就長篇大論地談起了他的合作者米爾斯,並且爲米爾斯未能獲得應有的評價而抱不平。這種態度不禁使我想起了當今國內學術界許多的名譽之爭、貢獻之爭。
教授無償佔有學生的研究成果,合作者的排名先後不是以貢獻大小爲準,而是以行政職務高低爲準,或是以資歷深淺爲準,諸如此類的事情已經算不上什麼新聞了。相比之下,米爾斯“自己如果有30%的貢獻,自己只說5%”,就顯得那樣的大氣了。
前年,本人採訪第一屆“感動中國”人物———老科學家黃昆,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黃昆年輕時與物理學大師、量子力學的創始人之一玻恩教授合著過一本固體物理方面的權威著作《晶格動力學》,但玻恩教授在許多場合非常謙遜地說:“書的主要作者是黃昆,我爲自己能夠看得懂這本書而感到驕傲。”從玻恩到米爾斯的身上,那些爭名爭利者難道不應該感到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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