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衛生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若干規定》的實施辦法,已與日前開始正式執行。按照這一辦法,本市二級以上醫院中使用的八成以上藥物,必須納入集中招標採購範疇。集中招標採購每年定期進行一次。
《實施辦法》中明確,招標採購必須全市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區縣或單一醫療機構不得單獨組織招標採購活動。全市二級及二級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採購藥品支出中,80%以上應用量大、價格高的藥品(除中藥飲片及特殊藥品外),應當納入集中招標採購。招標採購的藥品實行網上評標和議標,其它藥品採取網上競價方式採購。對於臨牀必須使用、價格低廉、生產和經營利潤較小的藥品,採取邀請議價的辦法進行統一採購。
醫療機構與中標企業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時,必須明確採購數量。一個品種有多家企業中標的,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向每家中標企業採購的數量。在合同採購期內,實際採購數量與合同採購數量不得超過15%的浮動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