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現在,您從藥店買藥後如果發生藥品不良反應,可以找藥店去解決。日前天津市寶坻區在全國率先推行零售藥店藥品報告機制,全區所有藥店一旦發現患者購藥後發生不良反應,必須及時報告。這項制度可以最大限度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並將在全市範圍內推廣。
據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介紹,該中心接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顯示,來自零售藥店的報告數字到目前爲止仍爲零。但根據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有病去藥店買藥進行自我醫療的患者比例很大,佔三成以上。很多人還缺乏合理用藥的知識,而藥店銷售人員也缺乏相應的藥品不良反應知識,患者從藥店自行買藥服用後可能會出現不同的不良反應,但藥店都未能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到該中心。
爲此,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與寶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寶坻區藥品零售的實際情況,聯合制定出簡便易行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並對全區98家藥品零售企業的經理、職業藥師、從業藥師進行了藥品不良反應知識及報告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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