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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下旬,河南駐馬店市慈善總會收到一筆個人100萬元的捐款,事後發現,捐款人竟有精神病!
前天,駐馬店市慈善總會收到了捐款人所在單位中國石油大學的公函。公函稱,這筆捐款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挪用公款所爲,而且她同時還將另外100萬元捐給了中華慈善總會,要求慈善機構退回200萬元捐款。但是,在此之前的2月23日,駐馬店市慈善總會在接到善款之後,已根據捐贈人的要求,將錢下發到7000多戶艾滋病患者困難家庭……
精神病人的捐款能否返還,她真的有精神病嗎?
懸疑一捐款人是不是精神病患者
此前,許多媒體在報道中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信息與控制學院明確表示,捐贈200萬元鉅款的孔亞嫺有精神問題。但昨天下午3點,記者連線該校信控學院書記辦公室時,接聽電話的老師連聲說,只有等到醫院的最終證明,才能確定其病情。
而與此同時,在中國石油大學校園的BBS上流傳的關於孔亞嫺病情由來的最新版本:爲了順利追回200萬元捐款,學校和孔亞嫺個人達成協議,翻出她本人上世紀80年代末的精神病舊病歷,一則學校能夠追回錢財,二則孔本人也不必承擔刑事責任。
於是,上月底,孔亞嫺離開東營前往南京腦科醫院檢查(此前孔曾在學校同事面前提及其父是外科醫生),並對外宣稱有精神病。2月27日,信控學院鄭金吾書記趕到南京時,孔還寫了一個有利於追回捐款的便條,便條上寫道:“駐馬店慈善總會:我是石油大學信控學院孔亞嫺同志……把100萬元匯給了你們,是要我負責任的。爲了這筆款我的後果不堪設想,請你們把這筆款還給原單位。多謝,以後我自己如果有錢一定贊助。”之後,這張便條由其姐孔德芬跟鄭書記一起帶到駐馬店,作爲索回捐款的重要憑證。
而據中國石油大學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平時孔亞嫺在生活和工作中都非常正常,2月25日,孔亞嫺在該工作人員的辦公處露面時,還非常熱情地與每一個在場人員都打了招呼。而關於她的精神病史,該工作人員直言,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他還質疑說,如果病情嚴重,孔不可能在石油大學信控學院從事近20年的出納工作。
懸疑二捐款到底是不是公款
一張公函,3月2日送到了河南省駐馬店市慈善總會蔡華振的手中,地址落款:中國石油大學。這個地址有點熟,蔡華振的思緒回到了八天前,2月22日,一個名叫孔亞嫺的中國石油大學女職工,給慈善總會捐來了100萬元,並留言:幫助艾滋病困難家庭。這事一時在駐馬店傳爲佳話。
蔡華振隨手打開這張中國石油大學寄來的公函,一看內容,心驚肉跳: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的負責人稱,孔亞嫺是該學院的出納員,由於患精神病已經被家人送往醫院接受治療,這筆捐款是她挪用國家下撥的科研經費,要求追回。
那不就是挪用公款?小蔡心裏納悶,看着手中正式的公函,他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果然,中國石油大學很快組團前來處理此事,駐馬店市慈善總會這兩天的工作重心便落到了全力配合追回這筆善款上。
“這麼大筆錢,總得還給人家啊!”雖然嘴上這麼說,但小蔡心裏還是有點不踏實,因爲到現在爲止,除了中國石油大學,誰也沒站出來確認這筆錢到底是不是公款。
“我心裏也沒底啊!”昨天,小蔡對記者說,看着公函四四方方的,好像挺嚴肅,他們心裏也有七八分認定這筆錢可能是公款。
“但是不是公款,中國石油大學說了算嗎?我想最起碼也得等檢察院給個明確的結果吧?”蔡華振說,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事發到現在爲止,捐款人孔亞嫺沒有給他來過一個電話,是不是公款,至少也得得到當事人的確認吧?
懸疑三捐款到底要不要追回
2月26日,中國石油大學負責人找到駐馬店市慈善總會,要求追回這筆捐款。“沒有這筆錢,與此相關的科研工作根本無法開展。”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信息與控制學院財務處的老師說,在他們學院,每年的辦公經費只有60萬元左右,沒有什麼餘錢可供領導支配。這200萬元全部是教授們的科研經費和學院的辦公經費。如果追不回來,不少老師的科研工作將受到嚴重影響。
但不少中國石油大學的在校師生認爲,既然錢已經捐出去了,而且是用於慈善事業,不追回也是學校對社會的一種貢獻。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院長王俊民則認爲,如果孔亞嫺的精神鑑定結果證明,她是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挪用中國石油大學科研經費捐贈慈善機構,那麼她就是利用職務之便,以個人名義處分這筆公款,視爲貪污,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而這筆“捐”給慈善總會的錢就成了贓款,駐馬店市慈善總會必須無條件全額返還。
懸疑四追不回的錢款誰來補上
“這公函咋等我們把錢都發完了纔來?”說這話時,小蔡語氣有點重,因爲按照捐贈人的意願,這筆鉅額捐款除了按規定將5%即5萬元留在慈善總會作爲經費尚未動用外,其餘95萬元已於次日全部下發到所轄10縣1區的民政部門或慈善機構,並委託他們下發到全市7415個艾滋病患者困難家庭。
捐來的錢發出去又追回來,蔡華振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問題是,發出去的錢怎麼可能追得回,又怎麼可能全追回?
前天,在收到公函後,對於孔亞嫺所“捐贈”的100萬元公款是否退給中國石油大學的問題,駐馬店市慈善總會遲遲無法作出決定。
“追要孔亞嫺‘捐’的100萬元挪用公款,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蔡華振說,2日上午11時許,駐馬店市慈善總會擬出了“追款函”草稿。下午3時,中國石油大學工作組成員到該市慈善總會,對“追款函”逐字逐句推敲修改後,交付文印室打印。“追款函”直接寄往捐款分發縣民政局和慈善總會(籌備組),其主要內容是:要求分發縣對鉅款追要工作加強領導,引起重視,及時追繳,減少校方的經濟損失。
下午4時,10份“追款函”全部寄出。
“追回工作有一定難度。”蔡華振喃喃地說道,難度看來還不小,對於完全追回,蔡華振似乎不抱多大希望。
追不回怎麼辦?“這麼大筆錢,總得要還人家啊!”蔡華振反覆強調。
如果錢追不回,難道要慈善總會自己貼錢還?蔡華振焦頭爛額。
-另種聲音
挪用公款疑爲報復
南京市腦科醫院整體護理病區(封閉病區)。
人到中年的孔亞嫺約1.6米,精神緊張,眼睛裏一直噙着淚水。“如果單位一直對我很好,我絕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今天我犯了法,但造成這個後果,單位應承擔很大一部分責任!因爲他們對我太不公平了。”孔亞嫺激動地說,“我爲什麼要挪用鉅額公款往外捐?就是爲了報復領導!”
她隨後左手緊握着拳頭,右手不停地擺弄着一個塑料水杯說:“我的工作不次於別人,甚至比別人更優秀,兩年前我的獎金卻僅僅相當於初級職稱的員工,這不是欺負人嗎?”
“兩年前我就多次向學院黨委書記鄭某說,學院的財務管理漏洞百出,遲早要出事!但他們不聽。這一次,我挪用公款還有一個理由,就是想通過這件事情告訴學院乃至學校的領導,學院的財務是多麼混亂!否則我能在幾分鐘內轉出200萬元的鉅款嗎?”
“我爲什麼要進精神病醫院?出這麼大的事情,我不住院能行嗎?我現在期望駐馬店方面能夠把錢退了,這樣我不是就沒事了嘛!要不我就得蹲監獄……”
孔亞嫺的一位主治大夫說,孔亞嫺是星期天住進來的,病情不嚴重,至於是否有精神疾病,要等進一步診療後確定。
-專家說法 慈善總會可能成爲“冤大頭”
“一場看似鬧劇的公款捐款,很可能讓無辜的慈善總會惹禍上身,成爲冤大頭。”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院長王俊民教授說。
-無論孔亞嫺的鑑定報告如何,她已構成貪污
“放在眼前有兩個問題尚待解決,一是待查孔亞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實施捐贈行爲時是否處於發病期,二是看中國石油大學要求如何處理這筆‘捐款’。”但王教授同時確認,無論孔亞嫺的鑑定報告如何,她已構成貪污206萬元(捐出200萬元,自留6萬元)的事實。
-如果鑑定確認孔亞嫺患有精神疾病,那麼將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鑑定確認孔亞嫺患有精神疾病,並在實施捐贈行爲時沒有行爲能力,那麼將不追究刑事責任,但中國石油大學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駐馬店市慈善總會返還這筆款項。
問題是,如果中國石油大學要求全額返還,可款項又無法全額追回,誰來補上這個缺口?王俊民教授一聲嘆息,那慈善總會就可能成了冤大頭。
-只要對方堅持全額返還,慈善總會就是自己貼錢也得把錢還回去“由於錢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張三的錢也叫錢,李四的錢也叫錢,除非慈善總會能證明,接受捐款時他們的銀行賬號上一分錢也沒有,否則他們拿不出有利的證據證明發掉的那筆錢就是孔亞嫺捐來的錢。也就是說,只要對方堅持全額返還,慈善總會就是自己貼錢也得把錢還回去。”
-中國石油大學僱傭一名有精神疾病的出納員,使慈善總會遭受損失,也應承擔一部分民事責任
王俊民教授指出,因無效民事行爲得到的財產必須返還,同時,因自己的過失使民事行爲無效造成對方損失也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證實孔亞嫺有精神疾病,中國石油大學僱傭一名有精神疾病的出納員,使慈善總會遭受損失,也應承擔一部分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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