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楊仲義):從4日召開的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獲悉,本市將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工作。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範圍分爲:中心城區及外圍地區、濱海新區、其他區縣。本次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時限爲2006年至2010年,爲期五年。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城市規劃中的重要階段。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城市規劃分爲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詳細規劃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對城市總體規劃的深化,重點控制建設用地的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作爲城市規劃管理和綜合開發、土地有償使用的依據,並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從1999年開始,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以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爲基礎,組織開展了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371平方公里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於2000年經市政府批覆後正式實施。經過近五年的實踐證明,控制性詳細規劃爲城市規劃管理,特別是土地有償使用和開發建設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對於加快本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規範化、標準化、法制化進程,提高規劃管理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具有極爲重要的意義。
這次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將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中心城區及外圍地區的城市功能和人口分佈的相應要求,分區域逐級落實,充分考慮土地有償使用的要求,集約用地,科學確定城市用地用途和開發強度,形成“定位、定性、定量”相結合的規劃管理控制指標體系,爲當前建設和規劃管理提供依據。
這次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將以城市基礎設施、環境建設、城市安全等公益性公共設施爲重點,按照城市終極發展目標,合理安排和預留各項設施用地,作好主要公共設施與配套服務設施、道路與交通設施、城市特色與環境景觀的控制,注重歷史街區的保護,全面改善和提高城市綜合環境質量,爲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用地和空間保障。
這次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工作分爲前期準備、現狀調查、方案編制、成果報批四個階段,計劃於今年6月底完成外環線以內地區的規劃,外圍地區9月底完成。濱海新區的規劃將結合新區總體規劃於今年年底完成,其他區縣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將按照區縣總體規劃在年內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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