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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居民消費價格出現了1997年以來的最高漲幅,這一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指標變動,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要實現這一目標,決不能讓公共事業價格過快上漲。
在糧價趨穩的同時,公用事業和服務類價格的上漲壓力不斷增大。專家認爲,這有可能成爲推動2005年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的主要因素。
2004年,很多地方調高了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的價格。以北京爲例,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2.9元調整爲3.7元,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每千瓦時0.44元調整爲0.48元。
由於公用事業和服務類價格多爲國家控制,爲防止價格總水平的過快上漲,國家出臺了控制政策。截至去年年底,先後有26個省份暫停出臺政府提價項目,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的壓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部長盧中原說,部分公共事業和服務價格偏低,累積了不少矛盾。一方面是水資源短缺、電力供應緊張,一方面是歷史形成的低廉的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公用事業長期積累下來的價格矛盾,必然要適度疏導。
一些人大代表提出,今年出臺公用事業價格改革方案,必須把握好時機和節奏,妥善處理好價格改革與羣衆承受能力的關係。政府提價應當切實執行價格法的有關規定,防止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部門價格上漲過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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