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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就廣大婦女關心的法律、就業、救助、家庭等問題,記者採訪了市婦聯、市司法局、市婦兒工委辦公室、市勞動局有關方面的專家,並請他們對相關問題做出解答。
就業:婦女勞動權益絕對不可侵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等。
法律:婦女離婚時有法律保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婦女離婚時可獲得以下幾方面的保護:
1、住房: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經濟幫助: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5、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6、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遭受家庭暴力要保留好證據
要有離開家庭暴力環境的心理預期。如果你經過自身所有努力,仍然難以擺脫家庭暴力的環境,你就要做好躲避的準備。要備好一個隨身包,儘可能把現金、身份證、圖章、房契、結婚證書、存摺等重要文件和重要電話號碼簿放進去,一旦發生暴力的危險情況,可以隨時攜帶離開,以求自保。
要保留好受傷的證據。遭受暴力侵害後,必須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平時注意保留物證如驗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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