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們一致表示,堅決擁護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認真履行人大代表職責,在大會表決時將投上自己莊嚴神聖一票
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天津代表團全國人大代表,昨天上午在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說明後,在人民大會堂天津廳召開全體會議,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全體代表在會上發言,大家一致表示,堅決擁護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將認真履行人大代表職責,在大會表決時投上自己莊嚴神聖的一票。
張立昌、戴相龍、劉勝玉參加全體會審議,代表團團長房鳳友主持會議。
審議時,代表團全體成員一一發言。大家一致認爲,《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以憲法爲依據,貫徹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通過立法,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和共同利益。
代表們一致認爲,解決臺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關係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關係着全國人民的感情和尊嚴,關係着中國的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關係着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和神聖職責。長期以來,我們爲了發展臺灣海峽兩岸關係,促進國家和平統一,已經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近幾年來,“漸進式臺獨”活動日形猖獗。臺灣當局推行“臺獨”分裂活動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妄圖利用所謂“憲法”和“法律”,通過“公投”“憲改”爲“臺獨”提供所謂“法律”支撐,改變大陸和臺灣同屬一箇中國的事實,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量事實表明,“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嚴重威脅着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破壞和平統一的前景,嚴重損害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成爲兩岸關係發展和實現國家和平統一的最大障礙,成爲臺海地區乃至亞太地區和平穩定的現實威脅。因此,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將我們一貫堅持的解決臺灣問題的大政方針通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適時的。
代表們在審議時說,胡錦濤總書記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民革、臺盟、臺聯委員時,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提出了四點重要意見,強調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這“四點意見”高屋建瓴,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突出體現了我們在解決臺灣問題上的堅定立場和最大誠意。大家一致表示,要依法認真負責地審議和表決這部法律,以實際行動不辱使命,共同昭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的根本立場,充分體現全國人民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充分表達了全國人民堅決反對“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
昨天下午,代表團分組繼續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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