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9日上午向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審判和其他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審結、辦結二審、死刑複覈、再審、執行等各類案件2923件。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辦結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各類案件7873745件。
━━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危害國家安全、僞造貨幣、走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毒品和貪污、賄賂犯罪的二審、死刑複覈等案件400件。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刑事一審案件644248件,判處罪犯767951人。審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瀆職等案件24184件(含舊存),上升5.21%,判處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級6人,地廳級98人。
━━依法審理民事案件,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借款合同、房地產、金融證券、票據、建設工程合同、股東權益等各類重大民事二審等案件611件,訴訟標的金額153.1億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婚姻家庭、繼承、合同、侵權等各類民事一審案件4303744件,訴訟標的金額6390億元。
━━依法審理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促進行政權和司法權的依法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各類行政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106件。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92192件,上升4.7%。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力量監督、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民事執行案件186件,涉案標的金額27.8億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執結案件2150405件,執行標的金額3320億元。
加強審判監督和指導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法院工作主題,通過各種途徑監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工作,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
━━加強涉訴信訪工作,切實解決“申訴難”問題。提高一審、二審審判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問題;建立回訪制度,做好息訴服判工作;推行申訴、申請再審審查聽證和合議制度。
━━加強司法解釋工作,統一司法標準。全年共制定司法解釋21件。
━━加強對訴訟調解工作的指導,提高訴訟調解水平。各級人民法院審結的各類民事案件中,訴訟調解結案的1334792件,調解結案率31%,許多基層法院調解結案率達70%以上。
━━加強對審判質量工作的指導,促進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各級人民法院對不構成犯罪的2996名自訴、公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清理舊存和新增超期羈押案件873件2432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348件。
━━加強對落實司法爲民要求的指導,方便羣衆訴訟。全年實施司法救助的案件263860件,共計減、緩、免交訴訟費10.9億元,分別上升15.6%和3.1%。
━━加強對法院改革工作的指導,完善中國特色審判制度。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努力實現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
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把加強法院基層基礎建設作爲2004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調查研究,明確目標。確定了基層法院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規範化、信息化建設的目標,提出了新的規劃和17項基層建設任務。
━━突出重點,狠抓落實。重點是提高基層法院法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提高審判質量和水平。
━━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審判水平。去年,全國法院共培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9萬餘人次。審判質量進一步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率提高了5個百分點。
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工作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一些長期困擾基層法院的人員編制、經費保障、業外負擔、人才流失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正在逐步得到解決。
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着力解決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少數法官違法違紀、貪贓枉法等問題,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
━━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建立和健全領導班子的學習制度、監督制度、民主生活制度、迴避制度、違法違紀審判追究制度、違法違紀執行追究制度。
━━深入開展“司法公正樹形象”教育活動。2004年,全國法院有461人因上述違法違紀行爲被查處,同比下降14.15%。同時,全國法院共有2164個集體、5025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立功受獎。
━━嚴格規範法官與律師的關係。要求法官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和迴避制度,嚴格依法辦案,遵守職業道德準則,不得私自單方面會見當事人及其律師。同時,要求法官尊重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和代理權,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積極推進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在各級人民法院建立書記員單獨序列,努力實現法官、書記員、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員分類管理。
做好2005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公正與效率”法院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爲民”的要求,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
━━全面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今年審判工作的重點:一是堅持“嚴打”,依法嚴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以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依法嚴懲僞造貨幣、走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等犯罪;依法懲處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依法嚴懲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犯罪;依法懲處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依法懲處賭博和利用網絡進行的犯罪。二是依法保障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維護統一、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三是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依法審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等案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審理農村土地徵收徵用、城市房屋拆遷糾紛,保護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執行工作,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執行難”。
━━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維護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將頒佈和實施《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從解決羣衆關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問題入手,重點深化刑事審判方式改革,進一步完善刑事審判二審、死刑複覈程序,健全證人、鑑定人出庭制度;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審判監督制度;改革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機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完善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
━━繼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法官素質。對濫用審判權和執行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隊伍,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嚴懲。
━━繼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着力解決基層法院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切實解決部分基層法院存在的辦案質量、審判作風、物質保障等問題;繼續在方便當事人訴訟、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等方面創造便利條件;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改變部分人民法庭辦公無房、審判無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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