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門:就業特困人員的認定條件如下
1、具有我市非農業戶口,下崗人員需持有《天津市企業職工下崗證明》,失業人員需持有《就、失業證》。
2、下崗或失業一年以上,就業願望迫切,願意接受各級勞動保障服務部門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就業培訓,但因就業條件差,非本人主觀原因造成就業和生活都困難的人員。
生活困難一般指夫妻離異帶孩子一方;喪偶後本人下崗或失業;夫妻雙下崗或雙失業;家庭成員平均生活費低於或等於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費標準。
3、男50歲、女40歲以上。
就業特困人員認定程序
1、符合認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須由本人攜帶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須對其進行職業指導後受理申請,然後由申請人填寫《就業特困人員申請表》。
2、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應及時對申請人的“特困”情況進行調查覈實,簽署意見後每季度上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3、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覈準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送的就業特困人員後,於每季度末將《就業特困人員申請表》和《轄區就業特困人員彙總表》一起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覈。
4、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覈同意後,報市解困和再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凡被認定爲就業特困人員的,由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向其發放由市解困和再就業領導小組核發的《天津市就業特困人員援助卡》。據瞭解,持該卡可使勞動保障協管員掌握社區特困人員就業情況,在再就業時優先進行勞動政策諮詢和優先推薦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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