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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吳立峯):近日,天津市工商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信息產業部聯合下發《關於禁止發佈含有不良內容聲訊、短信息等電信信息服務廣告的通知》精神,將採取四條措施整治聲訊、短信息等電信信息服務違法廣告:
一、嚴格對戶外廣告的登記審批。對電信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及廣告經營者登記審批戶外廣告,嚴格按照《通知》中的規定審覈相關要件,對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堵住違法信息廣告的第一道關口。
二、加強對電視、報紙等媒體廣告的監測。廣告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大對各類媒體廣告聲訊、短信息的監測力度。對發現的一般輕微違法行爲,按照“三步走”的執法要求,下發《廣告監測行政告誡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性質惡劣、屢罰屢犯的單位要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適時予以曝光,並取消其廣告發布資格。
三、加強對聲訊、短信息等電信信息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嚴格按照《廣告法》、《通知》等有關規定及要求,嚴格把握政策界限,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加強與通信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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