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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年,各級法院依法判處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在各類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升幅最高。
出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報告中的這一數字,引起兩會代表委員的共同關注。據瞭解,我國正在研究醞釀在條件成熟的部分大中城市試點設立少年法院,以便進一步提高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水平,完善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
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介紹,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犯罪暴力程度加劇等特點。
1984年,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到目前爲止,在全國法院共建立了2400餘個少年法庭,共有少年法庭法官7200餘名,基本上實現了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少年法庭審理。
去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開展了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通過社區功能,使更多未成年罪犯在社區中矯正。
沈德詠分析認爲,由於立法上的不足,一些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條款缺乏實際操作性。當前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上,各相關部門尚未形成科學、配套的工作制度。
“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司法機制,應儘快制定出科學、完備的法律,並依託法律,建立起政府、司法機構、社會組織、社區、學校、家庭之間協調、高效聯動的工作制度。”沈德詠說。
目前,我國部分少年法庭已開始嘗試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把專業審判觸角延伸到對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
據瞭解,1991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已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由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有關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的司法解釋,可望今年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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