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環保局14日再次向社會公佈33家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名單,並責令這些企業限期整改。這是浙江省環保局繼今年1月份通報33家嚴重污染企業和叫停15個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建設項目後,再次向公衆公開被要求限期整改企業名單。
此次公佈的33家企業主要涉及化工、印染、製革、造紙等領域,多爲廢水排放不達標,其中有一家污水處理廠自身廢水排放也不達標。
據悉,有關部門已根據環保的要求責令杭州西湖味精集團有限公司拆除位於錢塘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冷卻水排放口,責令寧波中策太豐食品有限公司、餘姚市谷祥電鍍有限公司、鄞州區東港緊固件廠、浙江天和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整體搬遷改造,責令拆除長興第二水泥廠的機立窯,要求杭州蕭山陽城污水處理廠的廢水處理達到《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並對其他被通報的企業都提出了完善現有治理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的限期整改要求。
今年,浙江環保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進一步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建議政府下達限期治理計劃;完成氨氮排放第一大戶味精行業整治,削減味精行業在錢塘江流域50%以上的氨氮排放量;淘汰承諾淘汰的機立窯;完成蕭山發電廠250MW機組的脫硫工程;要求巨化集團削減氨氮排放量900噸;完成1~2個省級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的基本整治;進一步規範企業標準化排污口和規範化清下水系統排放口設置;整頓企業下水管網系統,完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杜絕偷排、漏排。
浙江環保部門還將對全省573家環境管理重點企業進行嚴格的監控,組織開展包括573家企業在內的“百廠千次”飛行檢測,並督促各地制定整治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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