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5日上午天津召開的清明祭掃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本市今年清明祭掃高峯即將來臨,將接待羣衆達300萬人次,比往年人數要增兩至三成,並確定其中有七個高峯日。依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有關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爲更好地移風易俗,市殯葬事業管理處今天出臺了八條市民喪事行爲規範。
據瞭解,祭掃日從3月26日開始至4月10日,這當中確定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5日、9日、10日爲七個高峯日,祭掃地點包括第一殯儀館、第二殯儀館、第三殯儀館、天津寢園、天津憩園、靜夢園6個市區殯葬部門興辦的公墓和西城寢園、天福陵園、永安公墓等6個內資合作興辦的公墓,加之各郊縣設有的殯儀館。
八條喪事行爲規範
1、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不搞大操大辦,自覺抵制喪事封建迷信活動;
2、本市所轄區域均爲火葬區,除回、維等少數民族外,遺體一律實行火化,嚴禁土葬;
3、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4、遺體應存放在指定的殯儀場所和醫院太平間內,禁止在樓道、樓羣、里巷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擺放紙牛紙馬等封建迷信祭品;
5、禁止在宗教場所以外組織、僱請樂隊道班做道場,進行吹打唸經、送路等有損於精神文明、城市形象的活動;
6、要自覺遵守市容管理規定,愛護環境衛生,禁止在規定的殯葬場所以外隨意焚燒花圈花籃、燒紙、拋撒紙錢、燃放鞭炮;
7、禁止骨灰亂埋濫葬。在市區應將骨灰安放在殯儀館或公墓內,郊區縣將骨灰安放在公益性骨灰堂或公益性墓地內,禁止骨灰二次裝棺埋葬;
8、發現有違反殯葬法規的喪葬行爲,強買強賣、強行服務、亂收費、坑騙錢財的行爲,市民應自覺抵制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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