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與公安交管局針對在本市的一些車流較大的主要路口路段車輛等待紅綠燈變換時,存在乞討及其他販賣物品人員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情況,開展了不間斷的治理行動。
15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民警乘車來到了鞍山西道與衛津路交口,在該路口,幾個外地中年婦女或背或抱或領着幼小的孩子,穿梭於路口的車流中 ,向過往的司機、乘客不斷地鞠躬行禮進行乞討,極大多數司機和乘客對他們這種乞討方式不予理睬,但也有個別司機出於同情給了錢財。他們的行爲不僅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也嚴重影響了路口的正常交通秩序。當民警上前制止時,這些乞討人員不顧危險,欲快速離開現場。公安民警首先將他們勸至便道,耐心講解了在路口乞討的危害性,並宣講了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明確告知,不要在大街上進行乞討,可以到民政局救助站接受救助。其中一名男子表示願意接受救助,後由公安和平分局民警派出專車,將其送往救助站。其他人經民警訓誡教育,當即表示將不再進行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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