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部門調查,天津日均有1.2萬輛次以上機動車違法停車。其中,有的駕駛員心存僥倖圖方便違法停車,也有駕駛員不知不覺停車違了法。
交管部門提醒機動車駕駛員停車時應注意: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轉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路段不準停車;路邊停機動車,駕駛員不得離車,上下車人員或裝卸物品後應立即駛離。
還應注意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不得停車;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及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路段不得停車;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對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交警可指出其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員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地點或公安交管部門指定地點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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