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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過多過濫壓縮勢在必行
文化部今後只設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曹禺戲劇文學獎、梅花獎將合併
《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日前正式頒佈,全國性文藝評獎的格局到底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呢?記者今天採訪了文化部、中國作家協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等單位。
在這次全國性文藝評獎重新“洗牌”的陣痛過程中,文化部的工作難度可能最大。藝術司司長於平透露說,文化部今後的全國性評獎將統稱爲“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只有兩個獎種,一個是專業藝術方面的文華獎,另一個是羣衆文化方面的羣星獎。文華獎將由“文華大獎”、“文華劇目獎”、“文華節目獎”、“文華單項獎”組成,其中:“文華節目獎”是針對小型舞臺藝術作品包括聲樂、舞蹈、雜技等藝術門類設立的。比如以前參加金獅獎評選的雜技節目、參加全國舞蹈大賽評選的舞蹈節目、參加全國藝術歌曲比賽的歌曲節目,今後就只能參評“文華節目獎”。羣星獎包括7個藝術門類,評獎週期和辦法與文華獎相似。
中國作協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說,中國作協主辦的全國性評獎原本只有4個,即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今後將繼續保留。“原來我們還設有一個青年文學獎,但一直沒有舉辦。我們正考慮把它併入到魯迅文學獎裏去。”
《辦法》頒佈前,中國文聯的全國性評獎有13種,《辦法》頒佈後,壓縮勢在必行。中國文聯副主席仲呈祥介紹說,中國文聯正同有關方面協商,對獎種進行調整,曹禺戲劇文學獎、梅花獎將合併,名稱待定。
仲呈祥認爲,《辦法》的出臺非常及時。目前的文藝類獎項確實過多過濫,許多獎項已經失去了其原本的目的和功能,整頓勢在必行。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陳建功說,“目前,動輒冠以‘全國’、‘中國’名目的獎項太多,褻瀆了真正高含金量的作品。而且,這期間很容易滋生腐敗甚至欺詐,沽名釣譽的機會氾濫,是文藝創作生態的災難。希望這一次的整頓清理,能夠落在實處,該叫停的叫停,該重罰的重罰,一抓到底。”
全國性文藝評獎由44個減至18個(延伸閱讀)
根據日前出臺的《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文藝、新聞、出版的全國性評獎原共計90個,整改後將減至24個。其中全國性文藝評獎由44個減至18個;全國性新聞評獎由14個減至2個;全國性出版評獎由31個減至3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在已經改進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子項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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