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中國南方電網公司獲悉,3月1日起,廣東開始實施新的峯谷分時電價方案。新方案提高了峯谷分時電價的比價,高峯電價上浮58%,實施十幾天來,對調節高峯用電發揮了作用。
新啓用的《廣東省峯谷分時電價實施辦法》規定,除自來水生產、煤氣生產和公交、地鐵用戶外,廣東電網直供直管區域內的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專用變壓器用戶,均爲峯谷分時電價的實施對象。調整後的峯谷電價比爲1.58:1:0.5,即高峯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58%,低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50%,高峯電價是低谷電價的3.16倍。而此前廣東峯谷電價比爲1.35:1:0.6,高峯電價爲低谷電價的2.25倍。
業內人士認爲,新的峯谷分時電價提高了峯谷段的電價比,擴大了峯谷分時電價的實施範圍,有利於引導用戶調整用電負荷,合理用電,促進需求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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