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慰安婦訴訟案原告方後援組織發表抗議聲明的會議現場 |
|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於寧介紹訴訟案情況 |
|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副會長林伯承宣讀抗議聲明 |
|
中國人戰爭被害賠償請求事件辯護團慰安婦案事務局局長阪口禎彥談對訴訟案判決的感受 |
郭喜翠等兩名日本侵華戰爭中的中國籍原慰安婦狀告日本政府並要求其道歉和賠償的訴訟案二審判決於今天上午在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宣佈。審判長江見弘武在宣讀判決書時表示,支持東京地方法院一審中作出的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原告方的上訴再次以敗訴告終。判決書中雖然也認定了侵華日軍曾經將兩名受害者強行擄走、進行監禁以及實施性暴力等事實的存在,但是卻以“根據1952年的日本和中國臺灣政府簽署的和平條約,個人針對(日本)國家的賠償請求權已經被放棄”爲由,判定兩位原告的賠償請求無效。
本案的二審判決宣佈後,該訴訟案的原告方律師代表以及後援組織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中國抗日戰爭史學會等在北京發表聯合聲明,抗議東京高等法院的不當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