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北京市工商局公佈了2004年消費侵權十大案例。其中,北京乾坤醫院發佈違法廣告,在廣告中虛構事實格外離譜。
2004年3月初,北京乾坤醫院通過閉路電視系統在醫院門診大廳內播放宣傳片,片中虛構了一個“一家四口先後患上五種癌症(其中一人得了兩種癌症)並都在該醫院得到治癒”的故事,向到該院諮詢、就診的病人及全國的電視觀衆宣傳其治療腫瘤的效果,並故意將名稱打成“北京乾坤腫瘤醫院”,誤導觀看者認爲該院是治療腫瘤的專科醫院。同時還將該宣傳片在浙江、湖北、安徽、江蘇、天津等多家電視臺的衛星頻道播出。
此外,該醫院還編印了《癌症肝病防治手冊》,在門診大廳內向就診、諮詢的病人及家屬發放,該宣傳冊不僅列舉了“張青雲”等虛構出來的10名病人在該醫院治癒癌症的病例,還多處宣傳已經於2003年年底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禁止銷售的“冰蟾”系列藥物。同時,在該醫院的網站上,將國際上對腫瘤治癒率的判定,移花接木到該醫院的“乾坤腫瘤基因療法”上,這種宣傳方式極易引起病人及其家屬錯誤估計該醫院的醫療水平。
北京乾坤醫院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北京市工商局依法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據悉,這一處罰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最高處罰限額。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一些醫院利用廣告和宣傳冊的方式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更有甚者用不實或虛構的治癒病例做宣傳,即有悖於醫德,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工商部門將對這類不法行爲依法進行查處,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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