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常說,平安是福,年輕人有時不能理解,因爲沒有經歷過真正的禍患以及失去至愛親人時的那種撕心裂肺的悲傷。
儘管人類已掌握了高度發達的科技,難以預見的侵害仍時時威脅着人類的生存,而人類自身造成的災禍便特別令人痛心疾首。以車禍爲例,它每天在奪取人們的生命,有些禍因卻非常愚蠢,如酒後駕車。
因爲遇見聽見的太多,人們對酒後駕車造成的事故已產生了某種見怪不怪的麻木。去年牛振華酒後駕車身亡的消息熱鬧了一陣子,也是沾了他這個名人、名車的光。這種狀態說明大家對酒後駕車有禁難止的無奈,同時也令其具有更大的危害性。所以,牛振華的“壯烈”倒下,也產生一些意外的積極意義。
當然,對其效果也不可期望太高。牛振華之前也多有名人因醉酒殞命或致殘,但“前赴後繼”的悲劇也在不斷上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準飲酒後駕車,這沒有人不知道;人會因飲酒而導致視力減低,感覺遲鈍,行動不協調,膽大妄爲,這些常識,大家更是耳熟能詳。但酒後駕車仍難禁難止,其原因無非是心存僥倖,一是自恃不會出事,二是交警抓不住。
這所謂的“自恃”其實靠不住。人體的耐酒力不僅人與人不同,不同的時間場合、不同的精神狀態,也會使每個人有很大的差異。遇到高興事或知心朋友,心裏痛快,自然能“超常發揮”,反之,一口酒落肚也會醉人。很多酒後誤事酒後出事者,都有一定的酒量,所以他敢喝,也敢喝完了開車走人。但他忽略了這個耐酒的差異,也忽略了即使在高興時,“超常發揮”很容易過線,也隱含着極大的危險性。
當然,酒後駕車並不一定必然出事,這也是有些人難以根除酒後駕車惡習的“理由”。因此,加強對酒後駕車的執法力度就更加重要。很多人其實也都怕爲酒所傷,開車去赴會有時就是爲了躲酒。隨時面臨着檢查和處罰,便可產生震懾作用,它不僅提醒駕車者別喝酒,也可讓勸酒的朋友住口。大家應共同努力,減少各種人爲因素造成的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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