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出臺企業不能自擬合同簽約
今起,在京建築企業不能再用自擬合同與外地農民工簽約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宣佈,專門用於建築業農民工的“勞動合同書”示範文本正式實施。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處長徐樹理說,按照新規定,今後建築施工企業不僅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還應當載明建築施工企業名稱、地址、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內容。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處長吳安泰介紹,去年本市建築業農民工總數爲90萬人,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但普遍存在合同文本不規範等問題。而從勞動爭議的發案率上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與企業、與包工頭之間產生的爭議大大高於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築企業,並且爭議大多集中在工資和工傷待遇上。
“不過,對於此前已經簽訂了的勞動合同,只要沒有不公平條款就依然有效。”徐樹理說,如果農民工認爲存在不公平條款,可以通過勞動熱線12333進行舉報。
約束施工方的條款解讀
明確每月發工資時間
原文:甲方應在每月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解讀:藉助解除合同的機會,一些企業以此爲藉口,不付清所欠農民工的工資。由於合同中沒有明確相關問題,不少農民工也無法通過有效的辦法儘快拿到自己的工資。
應辦醫療和工傷保險
原文: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解讀:一些企業既不給職工上這些保險,出了相關問題也不負責妥善處理。因此,這次特別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要爲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對於建築施工企業未給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以後農民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患病後所發生的費用,也要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由企業承擔。
約束農民工的條款解讀
離職前應書面告知
原文: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解讀:由於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本市也存在着不少工人在拿到工資後,就隨便炒掉企業的行爲。針對這種企業經常遇到這種員工不辭而別的問題,新合同中對此做出了有效的規範。
因個人失職要賠償
原文: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讀:以自己沒錢等理由,不少工人在因個人失職給企業造成損失後,往往拒不做出應有的賠償。由於此前本市沒有針對農民工的專用勞動合同,在此方面的規定也不盡完善。新合同的這一條款則完善了這方面的規定。(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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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上班時也須打卡可憑此卡到郵局領取工資
昨天,市建委公佈了“《2005年北京市來京建築業企業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市建委法律援助站主任譚祺透露,爲了規範建築領域的工資發放問題,市建委將在近期進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卡的試點和推廣工作。
每天上班前打卡
通過這張卡,農民工可以從郵局領取工資。由於這張卡還可以記錄農民工平時工作的動態信息,因此,農民工也要像上班族一樣,每天工作前先打卡。
爲了確保工資的準時發放,這次市建委特意規定,新進京和2004年度發生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都要建立農民工工資預留賬戶。該賬戶的預留款,要達到該企業勞務合同總價款的10%。
年內消滅“包工頭”
今年,北京建築市場將消滅“包工頭”。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在京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本市要嚴禁非建築業企業的其他組織或個人招僱農民工從事建築工作。同時,建築企業也不得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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