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上海市高院昨天對“5·13”上海世貿商城鑽石盜竊案的25名被告人進行二審宣判,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刑事終審裁定。
25名被告人系哥倫比亞、祕魯、哥斯達黎加國籍。去年5月12日至17日先後在交通銀行上海分行、上海世貿商城珠寶展覽會和浦東機場候機樓菸酒專賣店盜竊作案三次,共計竊得價值613萬餘元的鑽石、寶石和現金等財物。
上海市一中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至5000元,並處刑滿後驅逐出境。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