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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恆先生在網站上發表的“觀看F1賽事攻略”,被出版商直接取來收錄在書中。既沒有署名,也沒有支付稿酬。恆先生認爲出版商侵犯了他的著作權。昨天下午,他將出版商告上了上海市二中院,索賠5萬元。由於雙方在計算賠償金額時出現爭議,法庭並未當庭判決。
去年2月,恆先生在新浪網站上接連發表“上海F1賽事觀戰全攻略”等帖子,指導網友們做好觀戰準備工作。同年7月,一本名爲“2004F1賽事指南”的書在市場上公開發售,恆先生髮現,該書中有2篇文章摘錄了他在網站上發表的帖子,共計2000餘字,佔全書文字量的近5%。此書在市場上熱賣,但出版商從未和他聯繫過此事,也沒有支付過任何稿酬,書中也沒有署上他的名字。這讓恆先生非常生氣,便將出版商和銷售方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行爲,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法庭上,出版商當庭承認確實抄襲了恆先生的文字,並表示願意道歉和作出相應賠償。但出版商認爲,該書首印6000冊,實際發行只有近3000冊,扣除其印刷成本,出版該書獲利不過2300餘元,就此按抄襲了5%文字計算賠償恆先生。而恆先生卻認爲,應當按每本書售價12元×6000冊共計所得72000元,再按照出版商獲得其中的650利潤計算賠償額。
在道歉方式上,雙方也爭執不下。恆先生認爲,書已經公開出版,所以出版商除了在其網站上道歉外,還應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而出版商則引用新的《著作權法》表示,原來“公開賠禮道歉”的規定已經改爲“賠禮道歉”,不一定必須公開道歉。由於雙方爭議差距較大,法庭表示擇期宣判。
對此案,上海前和律師事務所商建剛律師表示,網友對其在網站上發表的帖子具有著作權,如果其在帖子中註明“不得轉載”,則其他單位或網站不得對此進行轉載,否則視爲侵權。如果帖子中沒有相關聲明,依據有關規定,其他單位或網站可以進行轉載,但必須支付稿酬,否則也將視爲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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